欺负我不是社会人!说好的实习期满转正,单位却出尔反尔。我该怎么办?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都说工作不比爱情
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
谁成想,工作中“遇人不淑”的事例也屡见不鲜
实习单位出尔反尔,老板说溜就溜
职场受了伤我该怎么办?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本期法律咨询
说法君为您解开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惑
1
我从大四下半年开始实习,单位答应三个月后转正。现在期满,单位却改口说要等拿到毕业照后再实习三个月才能转正。我该怎么办?
A1:
您好,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既然你与单位已经约定了三个月后转正,则单位就不能随意更改实习期,单位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二,收集证据,依法维权。在维权之前,您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即您与单位约定的实习三个月后转正的证据,如书面证据。如果只是口头约定的话,需要收集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您所说的三个月后转正的证据。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您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如果协商、调解不成,还可通过仲裁、诉讼或信访等手段。
最后,鉴于您是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律师建议您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正规的劳动合同,约定好自己的各项合法权益。有了书面的劳动合同,才是对你工作最好保障。
我单位的一个临时工3个月前离职了。走的时候没事,3个月间也没有音信,现在来找我告工伤,要求赔偿。感觉这涉嫌诈骗,求支招!
A2:
您好,本案的工伤认定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如果劳动者主张属于工伤,则其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工伤事实的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若该员工被认定为工伤,您是需要承担相应费用的。
另外,若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证明责任,即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员工所受伤害不是工伤。
3
Q3同学作为劳务派遣工,在鞋帽厂上班。现在派遣公司倒闭了,鞋厂老板拖欠了好几个月工资跑路了。我们该怎么办?能把厂里的库存卖了吗?
A3:
您好,您的同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要将厂里面的库存卖掉。
第一,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系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无论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都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请劳动仲裁时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
第二,维权途径。鉴于您的同学情况,劳动维权途径中的协商与调解已经无法使用。建议您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诉讼: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3.监察举报投诉:根据《劳动法》第85条规定、第88条的规定,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4.信访: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最后,律师建议您的同学不要将工厂里面的库存卖掉。因为您的同学与鞋厂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即使是该关系,双方合同上面如果没有工资不能支付可以将工厂里面的库存处理的相关约定,您的同学不能将工厂里面的库存卖掉,因为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虽然法律规定了留置权,但留置权的适用,需要严格的法律规定。鉴于您同学的情况,本律师认为,不适用该权利。为了更好的维权,您的同学应当尽快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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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在上夜班时左手无名指和小指骨折,公司代申请了工伤。可由于人手不足,我去医院后继续上班,且正常领工资。请问,如果我休工伤假,会有怎样的补贴?现在没休假,应有工伤补贴吗?
A4:
您好,休工伤假和享受工伤待遇都是您的权利,不会因为你是否休工伤假而受到影响。
由于您未说明伤残等级,这里以七级至十级伤残为例,向您解答您可以享受到的工伤待遇。
首先,您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您在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在此情况下,若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您所述,您是在深圳提此问题,因此这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参照广东省的标准,即: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最后,诉讼或仲裁会浪费很多时间,建议您先和单位协商解决此事,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
Q5签署了三方协议后,单位没和我商量就更换了工作地点。如果我去了新地方工作,单位可以依法给我什么补偿吗?三方协议是否有这个经济补偿效力?
A5:
您好。三方协议没有经济补偿的能力,报到后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具体的劳动合同,以此为准。合同签订后,就工作地点的擅自变更,可以依据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提出经济补偿。
第一,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另外三方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如果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一般会在备注中体现。并具有与该协议一样的效力,可以就具体问题进行约定。
第二,单位更换工作地点,是否需要跟你商量的问题。这需要看您的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有则需要跟您商量。或者即使没有明确的约定,本律师认为用人单位改变的之前签订合同的初衷,应当跟您进行商量您可以找用人单位协商解除该协议,重新再签订。
第三,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故三方协议没有具体经济补偿的能力。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最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
感谢值班律师:
宋成帅(河南郑州)
刘兆庆(河南郑州)
职场拼搏,实属不易。
知法懂法,才能在工作中适当维护自己的权益哦~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丛琳
(实习法务)姜雪甜子 向虹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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