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骑着共享单车,走着走着链子断了?摔得我怀疑人生,单车公司到底管不管?

2017-07-27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今天开开心心的骑着共享单车出去玩

没想到骑到一半链条居然断了

摔得我眼冒金星

    难不成我骑得是假单车??



嘤嘤嘤

 身心都受伤的我

   到底该找谁负责?


 本期法律咨询

   说法君为你解答~

                                                   

1
Q1

我骑着一辆共享单车,骑着骑着链条坏了,我摔了一跤,摔的挺严重,请问我能够去找共享单车的公司赔偿吗?

A1:

     您好!可向其运营公司主张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中,您因共享单车链条突然断裂而摔伤,完全可以证明该辆自行车在使用性能上存在的瑕疵。因其不具备自行车在使用性能上应当具备的正常、安全的使用性能,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您在现场及时报警,通过交警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事故车辆进行性能方面的鉴定,同时搜集给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材料,并联系其运营平台主张赔偿。实在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2

Q2


在微信上出售自己制作的中药丸,没有相关资质,违法吗?中药丸是治疗骨病的。遇到这种情况要不要举报?

A2: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条规定,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第十四条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据此,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微信上出售自己制作的中药,是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需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另依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所以建议您向该中药出售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工商管理局举报或者拨打“12331”电话举报,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



3

Q3


我家楼下有一波广场舞大妈每天跳舞到晚上十点,声音很吵,和他们沟通也不行,他们这样做犯法吗,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吗?

A3:

     您好!如您所述,广场舞音乐声音太大影响到您的正常生活,这种噪声扰民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该案中,在居民楼下播放高分贝的音乐跳广场舞,若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广场舞播放的音乐达到噪声污染时,可向公安机关投诉或举报,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违法人员警告或者罚款处罚。如果公安机关处罚后还不停止,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个人和单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4

Q4

我老公在今年2月3日被车撞成重伤,在医院住了38天院。3月13日出院。5月10日又去医院,取防血栓的虑网,5月15日出院。请问律师我出院多长时间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从第一次出院算?还是第二次出院算?肇事车辆只有个交强险?保险公司能赔偿多少钱?

A4: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鉴定时机需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定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据您描述的情况,做伤残鉴定需要等病人第二次出院以后伤情稳定才可以进行,具体时间需要与法医司法鉴定所沟通。

    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按照责任比例分担。具体需要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伤残级别来计算。




5

Q5


我爸是液化气送气工,在为用户老刘家送气时老刘称他家气罐漏气,请我爸免费帮忙为他检修,在用老刘家打火机检修过程中,气罐被碰倒,引发火灾,损失惨重,造成100多万损失,在操作过程中,老刘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想问,这种情况老刘是否也有责任?还是只有我爸全责?

A5: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老刘表示煤气罐漏气时,请您父亲进行免费检修,此时您父亲提供的应属于民法上的好意施惠行为,但因此行为导致被施惠人遭受物质损失的,此时适用《侵权责任法》进行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老刘及您父亲对于煤气罐检修都没有相应的专业资质,老刘也没有建议您父亲使用打火机使用进行检修,对于您父亲使用打火机进行检修是与常识相悖的,故老刘没有提醒义务,根据上述法条之规定,老刘没有过错,故不能减轻您父亲的责任。但是,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煤气罐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那么煤气罐的生产者及经营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感谢值班律师:

(王亚玲   湖北武汉)





(钟月容  湖北武汉)




每当您遇到解决不了的法律难题,

别担心,请记得,

说法君一直就在您身边!




主编 | 王秀敏

实习小编 | 郑佳文

实习法务 | 姜雪甜子 向虹楚月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  往期文章推荐↓↓↓ ————

这个举动持续15分钟就会给孩子带来致命性的脑、肾损伤。 | 关注暑期安全系列二

今日说法 | 比陈俊生还渣!男子悔婚消失留下怀孕女友...

婚后发现妻子疑似自闭症,怀了孕在娘家不肯回。人生喜事瞬间杯具,这可如何是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