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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深夜又唱又跳,严重扰民,找物业报警都没用!我该怎么办?

2017-11-14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你们载歌载舞欢乐多

“想唱就唱,唱得响亮”

我却可怜巴巴噪音满

无法入睡,无处可逃

只想问:

啥时候是个头啊!



女主播深夜扰民,该如何应对

请听说法君给您分析~


1
Q1

楼上住了三个女主播,天天晚上十点开始扰民,唱歌,穿着高跟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桌子椅子挪来挪去,撞墙的声音此起彼伏的,全是噪音,找过物业,报过警都不管用。该怎么办?

A1:  

您好,您可以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首先,楼上女主播的不当行为,影响了您的正常休息,律师认为,侵犯了您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 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共计八种,现女主播的行为侵害了您的健康权,故您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最后,律师建议您最好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问题,如果女主播是租房直播,您可以进一步找房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可以将房东和女主播一并起诉,这样通过房东来制约女主播的不当行为。律师认为,通过此方法问题应该能得到解决。


2

Q2

你好,我在9月18号中午11点30分和同事骑电动三轮车被某交警大队某中队四个交警开车拦住,问我有驾照没,我说有,问我有电动三轮驾照没有,我说电动三轮不属于机动车,不知道要照才能开。交警让我报了身份证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开了一个准驾不符,让我两天后去某大队处理,我晚上查驾照扣12分,这两天我是寝食难安,开了几年车也没扣过分,一直是遵纪守法。驾照背面规定D照是普通三轮摩托车是机动车,电动三轮属机动车国家也没有明文说过,要不我也不会去开,现在驾照要被降级我一家老小都要靠我养活,我该怎么办?

A2:

您好,目前我国对电动三轮车没有专门定义,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也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3条第3.1款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第3条第3.5.1款规定:普通摩托车是指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 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 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第3条第3.5.2款规定:轻便摩托车指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 50km/h ,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mL 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只要其技术参数列明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0km/h的,可以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可以认定为摩托车。因此,交警依据准驾不符一次性扣您12分也并无不当。建议您多跟交警沟通处理此事。

最后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


3

Q3

结婚四年,女儿三岁,双方同意离婚,但都想取得女儿的抚养权,男方团职军官,享受相关军人待遇,现居住部队公寓房。女方自由钢琴老师在家授课,在京无固定住房,女方系独生子女,父母家中有两套住房,并愿意帮助抚养孩子,两人月薪基本持平。请问女方是否有机会取得女儿抚养权并如何争取?

A3: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女方是有机会取得女儿的抚养权的。您的孩子已将超过两岁,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的话,法官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孩子判给男方还是女方主要考虑的是子女的权益和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后,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建议您在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时主要从有利于女儿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除了收集证明女方经济能力、家庭成员的证据还可以收集女方长时间跟女儿生活的证据、男方长时间在外工作的证据,同时也可收集女方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4

Q4

夫妻协议离婚,无存款,房子给儿子了,可儿子未成年,抚养权在女方,可物业费该谁出呢?

A4:

您好,简单来说,以谁的名义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则谁应该承担该笔费用。但您可以继续与女方协商,该笔费用由谁承担比较合适。

首先,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因为物业服务产生的费用,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即不动产证上产权所有人承担物业费。现您已经离婚,离婚协议中并未约定该笔费用,您应当向与女方继续协商该笔费用,具体由谁承担。但这是一个内部约定,需要双方基于诚信原则来遵守。不能对抗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一般依据签订物业服务的相对方来承担物业费。

其次,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产给孩子,如果您办理过户手续,则物业公司会与新的产权所有人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则物业费由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虽然您的孩子是未成年人,但签订合同由他的法定监护人来签订,您的孩子目前无履行能力,但法定监护人具有,该笔物业费可由法定监护人承担。我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法定监护人的顺序,现您并未提到孩子归谁抚养,但据您的描述可推测孩子归女方抚养,则过户后该笔物业费由女方承担。但如果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则该房产物业费对于物业公司而言,仍是之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产权人承担。

最后,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具体物业费由谁具体缴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将该房产的物业费按时缴纳。故你们可以进一步进行协商,并按照协商结果,及时的缴纳物业费。


5

Q5

2015年10月7号,从扬州回十堰乘的大客。晚上凌晨一点多右前胎爆胎,异致向左侧翻发生交通事故。扬州汽车站卖票随票的5元乘客意外保险,保险公司为什么不陪偿我们当事人的损失?说什么达不到赔偿标准。说这个是意什么意外险,不是交通事故。请问为什么要和车票一起卖呢?

A5: 

您好,您购买的保险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获得赔偿。根据您的描述您所购买的应该是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情况下,在该保险保险期内,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两项:1、意外身故保险金,指的是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2、意外伤残保险金,指的是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伤残的,保险人支付残疾保险金。

因此,只有在因交通意外死亡跟伤残的情况下,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才给予赔偿。如您构成伤残,则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最后,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




感谢值班律师:

(宋成帅  河南郑州)




直播无过,但要注意时间地点

给他人带来麻烦

也是给自己带来麻烦

遵纪守法,才能欢乐多多


实习小编 | 马嘉阳

实习法务 | 申德杰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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