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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离婚十多年的女子上了前夫的车......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现在想起来太后悔了
当时如果冷静一点 理智一点
就是另外一种样子了
5月27日下午,魏某来李岩家商量完事情后,工人曾看到他和李岩一起离开,两人还上了同一部车。这与魏某自己所说的情况并不一致。除此之外,警方接到的线索表明,有人在当天下午看到魏某开着一辆不属于自己的车。
李岩和魏某是初中同学,当年魏某考上大学后回来工作,便和李岩谈起了恋爱。但在家人眼里,没有正式工作的李岩和魏某恋爱,实在是门不当户不对。为了爱情,魏某也曾坚持过,瞒着家人私下领了结婚证,甚至离家出走逼家人点头。但在家庭的压力下,两人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可孩子的出现,让原本简单的离婚手续拖了三四年的时间才办完。
最初,李岩和魏某还因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直到孩子十多岁了,为了让孩子有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李岩和魏某又联络了起来。魏某说随着与李岩接触的增加,两人在父母义务之外,不免又多了些情感纠葛。
当事人李岩已经去世,对于案件的具体细节已经无从查证。魏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夫妻一场最后落得如此局面,两人十多年的恩怨纠葛令人唏嘘。放下过去、把握好交往的尺度,也是给自己、给他人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李教授,这起案件,两个当事人之前有过婚姻,有过感情,还共同有一个孩子,但是没想到会发展到这样一个田地。您觉得原因是什么呢? A:在很大程度上两个人之间的这个界限感不强,也就是说他们过去曾是夫妻,后来离了婚,虽然有一个孩子作为他们之间的连接,不可能彻底地不联系,但是两个人之间,实际上还是发生了一些不是夫妻关系的人之间不该发生的一些联系或者是一些行为。我为什么强调这个界限感,就是说界限是和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性质密切相关的。如果是夫妻,那么彼此之间有各种特定的权利义务。现在你不是了,你们仅仅是孩子的父亲和母亲,那么从孩子的角度来讲,作为孩子的母亲,你可以对孩子的父亲提出一些对孩子的权利义务。对你个人而言,他已经是两姓旁人了,跟你不再是夫妻关系,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那么你就不应该对他提任何要求。我觉得这是从这个案子当中女方这一方(来说)。 那么反过来,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如果说你自己已经结婚了,而对方还没有结婚,像这个案子当中魏某他是已经结婚了,而这个李岩她是没有再婚的,那么这种情况来讲,法律、道德可能对魏某的这个要求就会更严、更高一些。因为你已经是有配偶的人了,那么你如果再和别人比方说发生情感的纠纷也好,这不仅是道德,而且法律也是不允许的。你对你现在的这个妻子也应该互相忠实、 互相尊重。你更要尊重你现在配偶的这种情感。所以这种界限就更要清楚,法律和道德对魏某的要求应该是更高、更严,我觉得这也是要引起重视的。 那么当然我们说平时交往当中的一些逾界的行为,界限感不是那么强也不应该说成为最后悲剧发生的一个必然结果,或者说是一种正当的理由。在这个过程当中,可能女方对魏某提出来的一些要求不是很合理、不是很恰当,也可能给他造成了一些心理上的压力,甚至感觉难以承受,那你要想一想,第一,这个里面你自己有没有过错;第二, 当你和她厮打或者是下手的这一刻,性质就已经变了,就不是一般的纠纷,而是实施违法犯罪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作为一个公民来讲,无论是你有没有什么、以前是什么样的关系,那么就当你面对一个人、面对一个鲜活的生命的时候,我觉得首先你对生命、对他人,应该有一个起码的这种尊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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