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杳如黄鹤”该怎么办?少年普法官告诉你答案!
杳如黄鹤——出门在外需交代
鸟儿飞走了
大家都会充满感慨
那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听少年普法官为你讲解!
(中国音乐学院附属北京实验学校绿色家园校区 唐菀齐)
杳如黄鹤:
比喻一去不返,无影无踪。
普法时间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晓以利害——利害关系要知道
格式条款尤为常见
在签订相关合同时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
一定要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哦
来看看少年普法官的解读吧!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亮甲店分校 殷菽阳)
晓以利害:
指把事情的利害关系给人讲清楚,使其明了,提起警觉,以正确行动。普法时间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签订合同时,对方没有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可以主张相关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画地为牢——非法拘禁不可取
画地为牢:
意为在地上画个圆圈当作监狱,限制人只许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将面临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犯罪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一起科普法律知识
活动简介
CCTV《今日说法》开启以“少年普法官”为主题的视频展播活动。本次活动聚焦青少年法治观念塑造,力求转变青少年长久以来在普法教育过程中被动接受、获取的传播地位,打造青少年普法传播平台,引导其讲述成长与法律的故事。
视频要求
与法律相关的演讲、Vlog、小品、歌舞改编等形式均可。视频要求mp4格式,长度5分钟以内为宜。如超过5分钟需切分后上传,命名为“标题(一)、标题(二)……”。
视频最后须加入由“普法官”录制的活动口号——“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少年普法官XXX(名字)申请出战”作为结尾。
参与方式
步骤一:参与活动的青少年自行录制与法律相关的短视频,发送至邮箱cctvjrsf@163.com,邮件标题格式采用【少年普法官】+【视频标题】+【选手名称】邮件内注明普法官【姓名】+【省市地区】+【学校】。
步骤二:将视频按以下方式上传至央视频指定位置。
栏目推荐
投稿视频经过初筛后,栏目将根据视频的拍摄创意、普法效果、人气三个维度,按月推选出优秀作品给予新媒体平台推荐,并为录制视频的“普法官”发放纪念周边。
奖励发放
1. 《今日说法》新媒体平台的推荐,栏目会将每月评选出的优秀视频包装后,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重点推荐,助力“少年普法官”C位出道。
2. 为每月优秀“少年普法官”发放栏目精美纪念周边。
3. “少年普法官”有机会获得与《今日说法》新媒体的长期合作机会,参与栏目原创普法短视频的策划和录制。
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
《今日说法》诚恳地邀请
少年的你
与我们一起走下去~
编辑 | 孙淑娴(实习)
剪辑 | 黎意 姚雨廷(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杨立桐 黎意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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