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道,你靠左行驶是为啥?理由超牛……
山路十八弯,路畅民才安。
2020年5月18日5时多,位于会昌县文武坝镇与富城乡交界的林富村路段,早起放牛的村民正赶着十来头水牛,一辆辆摩托车先后从牛群旁驶过。
突然,前面传来一声巨响,牛群一阵惊慌奔走。他知道,出事了……
习惯于早起赶去上班的温某,当天一早驾车行驶在会永公路上,由于凌晨车少人稀,小车驾驶感觉更加畅快。当车辆行驶到文武坝镇林富村石教坪路段时,在一处右转弯,突然迎面驶来一部两轮摩托车,在躲闪不及之下,两车车头发生猛烈碰撞。
驾驶两轮摩托车的是会昌县富城乡的李某(男,55岁),由于19岁的女儿大学要复学,当天一大早,他驾驶摩托车载送女儿去车站,然后搭车去南昌。出发之时,两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在摩托车行驶到事发地段时,李某看到前方一群水牛在路上行走,便向左变道超越,随后的几秒钟,李某却并没有及时靠边回到右侧车道上,而是顺势在左侧车道上继续前行。
就在此时,前方弯道上,相对方向出现了由温某驾驶的小汽车,由于距离已经很近,摩托车瞬间撞上了小车的左侧车头。巨响之下,摩托车上两人当即翻倒在地。
出警的事故民警看到,事发地点为连续“S”型弯道,双向两车道,视线不良,摩托车行驶方向为下坡。
本起事故中,李某小腿骨折,女儿头部也有挫擦伤。
通过调阅行车记录仪数据,民警很快了解了事发的过程。
经过调查认定,摩托车驾驶员李某途经事发路段遇牛群,遂借道驶入南侧车道,绕过牛群后未及时返回本车道,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小型轿车在道路南侧发生碰撞,而且,事发时摩托车上父女两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李某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以案学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六条:机动车借道通行时,应当让所借道路内通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非机动车、行人遇本道被占用无法正常通行时,可以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车道通行,并在通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返回本道。车辆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之规定。
“各行其道”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首条安全准则,遵守它,大部分事故都能有效避免!在弯道、或有中心实线的路段,切勿麻痹大意而借道通行。
再一个,安全头盔很重要,路途远近,都请戴好它!
案例警示众人
普法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