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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民族”、“政治民族”、“国族”和“民族国家”

马少华 少华读书 2024-01-04

少华按:

我是一个出生在多民族统一国家里的少数民族读书人,对民族理论、民族与国家关系的理论问题有一点兴趣。

我的阅读和我自已的价值倾向,使我接受这样一些关于民族的观点:

民族与国家都是人民历史生活的结果,都具有现实性。这种集体的现实性决定个体生活。而民族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国家的结果。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民族。

国家和民族都不是永远存在的——就像人类原来并没有民族也没有国家一样。民族和国家目前存在的积极价值,就是使人民生活得更好。

不是所有民族都有一个国家;也不是所有民族都需要一个国家。多个民族在一个国家之内是可以且应该和谐相处的。

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这个论断具有一定的深刻性。它看起来可能使重视民族情感的人们难以接受。但它确实在较大程度上揭示了民族的心理、情感基础和文化基础。

人的心理、情感和文化,包括民族的心理、情感和文化,都是应该得到尊重的。

△△△

写日记的习惯,我维持了几十年。作为一个以写字、教学为业的人,我生活的一部分主要内容就是读书和思考。这些也自然会成为日记的主要内容。但是,把读书笔记与日常琐细的生活混杂在一起究属不便。所以,多年以前,我便把读书、读报(新闻,包括网络内容)的笔记单独开一个文档,也是日记的形式,或长或短,或集中,或零散。有一些上千的文字,甚至数千字的学术论文,都是在这些笔记的基础上形成的。

事实上,如果不是这样记录下来,自已读过的书,写下的字,也都会忘掉,就像它们从来没有进入自已的脑子,也从来没有从自已的脑子里出来一样。

所以,这些读书笔记是我的人生财富。在我退休之后的老年岁月里不时翻看——噢,我原来读过这本书,有过这样一些想法!

我也愿意在我去世之前,把一些相对完整的笔记,拟一个标题分享给关注我微信公号的朋友们。

2019-1-25(六)

读周平《民族政治学二十三讲》。

该书首先按历史时代纵向把民族分为传统民族与现代民族两类:

一类是历史悠久的传统民族,一类是近代以来取得国家形态的现代民族。前一类民族,形成和维持的基础力量是共同的历史文化联系,因而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历史文化共同体;后一类民族,形成和维持的基础力量是国家政权,因而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政治共同体。因此,可以将前一类民族界定为文化民族,后一类民族界定为政治民族。对民族国家来说,政治民族只有一个,文化民族却可能有多个。文化民族是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政治民族则是由民族国家构建起来的。(33页)

然后将当代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按不同性质分类:

那些伴随着民族国家而形成并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即国族,是典型的政治共同体,构成了民族中的第一类;那些组成统一的民族而构成民族国家后仍然保持一定独立性的民族群体,本质上是历史文化共同体,构成了民族中的第二类;由移民群体在移入国凝聚而成的民族,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共同体,构成了民族中的第三类。不同类型的民族,不仅性质不同,由此构成的族际关系也有根本性的差别,而且进一步的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也不相同。(52页)

在作者的民族分类中,“国族”所居地位特别重要,因为它似乎正是促成民族国家形成的民族。作者写道:

民族国家本质上是保障民族认同于国家的一套制度机制。而这个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便是国族。正是这个国族支撑着民族国家的制度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族的构建以及一套完整的国族机制,是民族国家最根本的内涵。(45页)

我原来理解,沙皇俄国和苏联境内的俄罗斯人,就是这个国家的“国族”。而中华帝国和新中国中的汉族,也是我们国家的国族。这实际上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的主体民族。

但实际上,作者在书中明确表示的是:

取得民族国家形态后,那些国内仍然存在多个文化民族和民族结构复杂的国家,国族构建面临诸多的问题。民族国家的建立,把多个文化民族整合为统一的国族,但各个文化民族之间的差异并不会随之消失,它们仍然作为独立的族体存在。因此,从国家的民族构成来看,这些国家是典型的多民族国家。①多民族国家的国族,是由多个文化民族整合在一起的结果。其中,有的多民族国家组成国族的各个民族融合程度较高,如在中国,尽管各个民族融入多民族国家的情况各有不同,但由于长期共处于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之中,各个民族“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②,即中华民族。有的国家的各个民族的融合程度较低,如在非洲,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在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基础上建立的,缺乏历史联系的各个民族被台盟行整合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之中。这样的状况与西欧原生民族国家中的国族的状况就有很大差别。

国族结构的复杂性表明,多民族国家的国族构建具有长期性。在国族构建以后,国家必须随即发起国族建设过程,使国族建设与国族构建前后相续,以达到巩固国族和提升国族凝聚度的目的。(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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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注释:

①中国自秦汉以后,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自秦代至清代,古老中国的国家形态是王朝国家。20世纪初,中国开启了构建民族国家的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国家构建的基本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在秦代至清代,中国是王朝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是民族国家的多民族国家。

③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见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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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来,所谓“国族”是一个建设中的民族融合目标。而在这个过程中,多民族国家中的所有民族都是国族的成员。国族并不是消灭民族间的差异,而是增强以国家认同为目标的融合。

在作者在看来,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是民族国家扩张的结果。

这本书也用较多的篇幅界定和讨论了“民族国家”及其问题。

在作者的描述中,民族国家之前的国家形态是王朝国家。在王朝国家之前,则是“普世世界国家”。而民族正是在王朝国家中形成的。它最终推翻了王朝一家,而成为民族国家。下面一段就描述了这样几个连续的历史过程:

在基督教“把整个封建的西欧联合为一个大的政治体系”②的情况下,普世世界国家成为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形态。但是,在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其他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的推动下,各种以王朝名义命名的政治共同体逐步获得了独立性和主权,并最终取代了基督教普世世界国家。各个王朝在加强统治的同时也通过日渐加强的王朝政权对国民进行强有力的政治整合,于是便将国民塑造成了稳定的人群共同体,这便是民族。③这样的共同体逐渐自觉以后,便成为国家共同体内一股足以抗衡王朝政权的强大社会力量。这样的二元对立随着民族意识的旺盛而增强,最终导致民族成员起来推翻了王朝,重新构建能够为民族所认同的国家,这种全新的国家形态,就是民族国家。(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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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注释:

②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05页。

③黑格尔就指出:“民族不是为了产生国家而存在的,民族是由国家创造的。”(转引自王缉思:《民族与民族主义》,载《欧洲》,1993年第5期,第16页);埃里克•霍布斯鲍姆也认为:“并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和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页

少华按:

上面所引2019年我阅读的最后一段话——它所描述的欧洲近代民族的形成过程伴随着推翻王朝国家的历程,使我联想到最近阅读的姚大力先生《追寻“我们”: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与国家意识》中所介绍的民族主义最早的类型——与我们在当代看到的民族主义完全不同的民族主义——其实是与民主过程相伴的:

在《再谈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和中国认同》一文中,姚大力先生写道:

美国学者格林菲尔德在她的《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一书里,实际上把民族主义思潮的深化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三种类型:民族主义最先是在16世纪的英国被已经发育成熟的新社会秩序和新结构呼唤出来的一场争取主权在民的运动。这时候它的性质是个体主义的和公民的。……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惶惑:这个……是民族主义吗?

而在同样收入《追寻“我们”》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与国家认同》的结尾,姚大力先生还写道:

民主与民族认同的意识可以说是同时诞生的。18世纪西方的民族主义,在极大程度上是一场限制政府权力、确保公民权利的政治运动。而英国的民族主义更是以一种在其他地方都未曾达到过的程度与个体自由密切结合在一起。

这一段话的页下注同样指向格林菲尔德在她的《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

姚大力先生在关于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和国家认同的文章中,屡屡提及民族主义的源头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寓意颇深。他可能寄望于当代中国建设和完善民族国家的进程中,不要忘记促进公民权利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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