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都说欣欣像蓉,可是宝强和苏享茂的结局为何不同?|风声

2017-09-14 桂芳芳、孔菲 佳和家事

宝马离婚案发生至今一年多,吃瓜群众都挂念着心里很苦的宝宝。

如今传来消息说宋喆被刑拘,马蓉被限制出境,看来宝宝绝地反击了。让人想起被毒妻胁迫乃至于跳楼身亡的苏享茂。

都说是欣欣像蓉,可是宝宝和苏享茂的结局为何如此不同呢?

——小佳说


作者:桂芳芳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孔菲   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在读

来源:佳和家事(lawyer6666)



宝马离婚案发生至今一年多,吃瓜群众都挂念着心里很苦的宝宝。


如今传来消息说宋喆被刑拘,马蓉被限制出境,看来宝宝绝地反击了。让人想起被毒妻胁迫乃至于跳楼身亡的苏享茂。


都说是欣欣像蓉,可是宝宝和苏享茂的结局为何如此不同呢?


1宋喆被刑拘,和宝强离婚有什么关系?



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宋喆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明明只是宝马离婚一桩民事案件,怎么会扯出婚外第三人被刑拘?


去年8月宝宝的离婚声明还历历在目。宝强诉称,马蓉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宋喆存在隐藏、转移王宝强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的恶劣行为,致使双方感情破裂。


又有各路媒体爆料,王宝强的财产通过马蓉转至宋喆名下,后又转给宋喆父母,宋喆父母为此还办理了假离婚。这一系列操作让婚姻法第47条顿时红火起来。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贴心如我,为你奉上法条原文: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宋喆既是宝宝的经纪人,又是马蓉的出轨对象,无论是宝宝的公司还是家庭,他的参与都不得不可谓深啊。如今宋喆被刑拘,有人说,这正是宝宝的借刀杀人之计。何解?


2宝强律师借刑力助民案,是何用意?



目前宋喆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尚待法院认定,但如果宋喆想要明哲保身,必须证明自己并不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情形。换言之,宋喆若以自己只是帮助马蓉转移财产、并无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之意来为己开脱,相当于证实马蓉存在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依据婚姻法第47条,马蓉在财产分割时就处于不利了。


因为宝宝对婚姻过于自信,之前未做任何保留,因此一旦遭遇资产转移就非常被动。何况律师的调查取证权限有限,唯有借助外力。但现因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由警方介入侦查,借助公安强大的调查权限,想必查清宝宝家的财产状况就不是太难的事,至少多了一条绝佳的康庄大道。


即便法院认定宋喆不构成刑事犯罪,该案处理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证据也可为宝宝离婚案中财产分割提供有力证据,甚至还能顺便证明马蓉和宋喆之间的各种来往,对证明马蓉过错也许也有功效。


通过刑事案件来保障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围魏救赵一策,宝宝用的可谓妙哉!


3除了刑事渠道,律师调查取证还有何法?



实际上,很多像离婚纠纷这类家事案件,当涉及到出轨、家暴等情形时,当事人往往恨得咬牙切齿,但是却苦在没有证据。


我们曾经代理过一起涉及重婚的离婚案,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男方重婚,我们征求女方意愿后决定控告对方构成重婚罪。立案后警方就进行调查取证,虽然后来刑事案件销案了,但通过公安的调查取证,律师也得到了很多可用于离婚案件的有利证据。


另外,律师还需要练就火眼金睛。善于从对方提供的证据中寻找蛛丝马迹,按图索骥,也许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还会有意外收获。在我们代理的另一起离婚案件中,被告向法院提供了一个证据是自己的信用卡对账单,仔细分析后,我们发现对账单里有一笔消费是交物业费,而这个物业公司恰恰就是小三所在的物业,我们马上申请调查令,去物业公司查刷卡记录和消费凭证。


胆大智慧,学会“伪装”,取证会容易很多。有律师分享了他的一次经历,因为需要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厂房地址,律师假装客户致电,对方闪烁其词,这位律师大声喝斥:“哪有你这样做生意的,我要买你的东西你不告诉我地址,爱说不说,不说拉倒!”对方反被震住,乖顺地告知了地址。而后,律师经过摸底,找工商局上门查处,获得的证据为法院作出判决提供了重要依据。


宝宝曾说,好好活着,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着。律师尚且这么拼,当事人就更没理由放弃了。王宝强和苏享茂之间,决定生死的正是他们的法商思维。


— THE END —


点击题目,看我们为宝宝操过的心

别的好文章(点标题可阅读):

谁说王宝强离婚了?这些事情宝宝都还没做呢!

吃瓜群众别猜了,宝宝的保单应该这么分

王宝强离婚案的抚养权怎么判?

宝宝之问:如何保护婚内财产?


↓↓↓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更多信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