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西安1个家庭在城六区限购一套房,2017我们还将迎来这些改变…
2016年12月31日,
西安市政府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二条”),
在2016年的最后一天,西安也正式加入了限购的城市序列。
在人们的认知里,
西安的房价仍然属于比较平稳的,
并不存在暴涨暴跌的情况,
在全国百城房价的排名中,
作为西北桥头堡的西安尚低于甘肃天水,
位列第66位。
限购令一出,让人大跌眼镜。
“十二条”所发布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基础设施不完善区域不再批地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条”在项目规划这一块明确,对于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区域,不得出具规划条件、不得出让和划拨用地。
同样,将加强对居住区各项配建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切实提高居住区的宜居水平。
严查用银行贷款参与土地竞拍
在加强土地出让管控的方面,“十二条”禁止房企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资金、保险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定金及后续投递出让价款来购地,违反规定的,取消竞买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因企业原因闲置土地严格征缴土地闲置费
对一些开发商拿地后迟迟不动工的情况,“十二条”也明确,对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严格按相关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处置完毕前,禁止该企业、企业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立的企业参与土地一级市场,招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不得为其办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登记等手续。
严禁房产公司采取“零首付”促销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条”对住房金融市场秩序也有明确规定,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对违规通过房产中介、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担保等非银行渠道筹措首付资金的,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等不正当手段促销的房产公司,各类银行发现即终止或从严控制合作关系。
防止开发商通过“假按揭”变相融资
对限购政策,该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核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严禁将消费类贷款、经营类贷款和信用类贷款等用作购房首付款。
同时,加快健全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综合运用征信系统采集的信息对信贷客户的身份及贷款条件进行交叉审核,防范住房信贷风险,防止开发企业通过“假按揭”等虚假交易,变相融资。
未取得预售许可不得变相收取定金
“十二条”要求,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进行现售备案的,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等费用;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不得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销售商品房时,须一次性对外公开所有拟销售房源,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一价清”等政策。不得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同时,工商、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物价、金融、税收、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秩序和住房金融市场秩序的监管和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列入诚信档案,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梳理整体内容,可以看出“十二条”主要针对开发商和购房者两个群体:
对于开发商的约束
1一是开发用地购地资金来源的审查。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后要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不允许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资金、保险资金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来筹措资金了。对于购房者的约束
我们可以看到,
本次限购的几个城区并不是西安主要在售项目的集中区,
这就意味着,
对实际购房者来讲,受到的限制并没有那么大。
而在已经到来的2017年,我们的生活还将有那些改变呢?
医保跨省结算启动
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
1、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重点: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
社保卡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
人社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规定:
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重点:社保卡的实用性大大增强。
信用卡滞纳金取消了
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1、取消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
2、取消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及附加条件现行规定;
3、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约定违约金;
重点:滞纳金取消了,但逾期要付违约金!
自2017年1月1日起,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将进一步完善。若在列车上、出站检票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可找列车长或到车站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1、办理截止时间为该趟列车到达终点站停止售票前;
2、提供相关购票信息和有效身份证件,且原票未被使用的,可在列车上、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重点:主要有3个变化!
坐飞机这些东西不能携带和托运
2017年1月1日,《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正式实施。根据目录,这些物品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
1、压枪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 ;
2、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如弹药、爆破器材、烟火制品等;
3、遭管制器具,如管制刀具、军警械具等;
4、危险物品,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
5、其他物品,如传染病病原体;火种(打火机等);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理电池;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重点:高度数白酒和大容量充电宝要注意了!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1、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 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重点:补贴金额缩水了一半……
不动产登记以下情形可减免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
1、减半收取登记费:包括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等4种情形;
2、免收登记费:包括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等8种情形;
3、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包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等4种情形。
空气净化器有了“环境标准”
我国首个空气净化器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将在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建立在《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15)国家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但规定更加细致、严格。根据标准,空气净化器去除细颗粒物(PM2.5)的净化能效不小于5立方米每瓦特小时,去除甲醛或甲苯的净化能效不小于1立方米每瓦特小时。
多种进口食品降关税
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金枪鱼、北极虾、蔓越橘等特色食品和雕塑品原件等文化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将降低。为回应国民对医疗和健康的关注,生产抗癌药所需的红豆杉皮和枝叶、治疗糖尿病药所需阿卡波糖水合物的进口关税也将降低。
2017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5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需进一步降税的有来自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等国的部分商品。
食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将被追责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提出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对待野生动物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新规还明确,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3、97号汽油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为应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标准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这意味着,此前国IV标准的90号、93号和97号汽油都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89号、92号、95号和98号国V标准汽油。
食盐价格全面放开
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END
内容综合自:陕西传媒网、华商网、网易新闻
编辑:流觞
审核: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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