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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贿法官,法官行贿检察官,这司法能好么?

2017-04-05 吴法天 天下说法

编者按


最高院曾经反复强调,要严惩“诉讼掮客”。“要把法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和审判执行人员以案谋私、枉法裁判作为查处重点,要从严查处在当事人、代理人和法官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破除任何形式的‘潜规则’,以最坚决的行动斩断司法腐败的‘利益链条’。”



我去年一直关注的广州顺德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树志案,还没有出判决,却看到了向何树志行贿的一位律师被判刑。其套路,是典型的权钱交易导致的司法腐败,有必要作为标本解剖一下。

 

周荣炽,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佛山市律协会长、佛山市政协委员等,在佛山律师界颇有知名度。他向法院院长行贿1280万元(不含另一起行贿案的40万),被判了十一年有期徒刑。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刑终1093号刑事判决书,这位周大律师书在何树志担任佛山市高明区法院院长期间,因该院正在执行的债权包有利可图,遂以他人名义购买债权,并请托何树志指示其下属在执行中予以关照。周大律师从上述债权的执行中获利300余万元。为了感谢何树志给予的帮助,周荣炽分两次在法院附近以及何院长家贿送何树志现金人民币共计150万元。此外,周大律师的律所代理某案在佛山市中院一审败诉后,为争取二审胜诉,周大律师请托何树志为其疏通关系,又分两次在向何树志贿送现金人民币共计130万元。

 

2011年7月,时任佛山市顺德区法院院长的何树志,得知省检察院派调查组到佛山调查东方公司上述案件在佛山市中院诉讼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因其与周荣炽在该案中涉嫌贿赂,恐遭调查,遂将此事告知周荣炽。周荣炽即请托何树志为其向检察院相关人员疏通关系以避免被调查并同意提供费用,后分四次向何树志贿送现金人民币共计1000万元。何树志为贿赂其西政校友、佛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廖东明,给了廖东明400万现金及花费35万元买的两幅画,还找了同是其西政校友的该院反贪局一名副局长蔡某。

 

购买债权包,律师向法院院长行贿150万,为案件胜诉利益,律师向法院院长行贿130万。为避免调查,律师向法院院长行贿1000万,法院院长向检察院检察长行贿435万。这样的司法能好么?这还只是查出来的,没查出来的呢?

 

我去年就曾经研究过这个顺德法院,认为该院的问题还没有被深入挖掘。

 

在顺德法院公布的2014年较多诉讼者名单中,共有41个单位或个人诉讼案件超过50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以1431件诉讼案高居榜首。顺德区法院2013年度超过50件官司的较多诉讼者名单,27家单位或个人上榜,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分行以1021件诉讼案件高居榜首。再往前查,2012年顺德共有32个单位或个人诉讼案件超过50件。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以825件诉讼案高居榜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连续占据榜首!一年千件诉讼案件,平均一天三四件!这种现象,在全国任何一个法院,也都是绝无仅有的。更吊诡的是,这些案件,至少从裁判文书网上查到的信息来看,基本上都是缺席判决。这就意味着被告人找不到,可能欠款收不回来,最终要做呆账坏账处理。2015年的新闻显示,中国农业银行继续蝉联“坏账榜”首位,不良贷款率突破2%至2.02%,也是全部16家上市银行中惟一超过2%的。这可能意味着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而你更想不到的是,这些案件,绝大部分都被一家律师事务所“承包”了,那就是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这几千件案件加起来的涉案金额是天文数字。该律所主任,去年一年在顺德法院就有600多个案件,绝大部分是缺席判决。他的客户中,就有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收购和处理这些不良资产的。《证券时报》上曾经有篇文章就是讲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内幕,水很深,不再细表。至于他怎么能拿到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分行这么多的诉讼案件,没人去查。

 

这位律所主任,还跨省代理了湖南益阳中院的案子,委托方是中国农业银行益阳分行,又是农行的案子。后来我调查清楚了,原来其亲哥哥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益阳中院的一位副院长跟这位律所主任是老乡兼前同事,分管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研究室工作。这位律师下海前就是在益阳安化法院当法官,当年的同事已经升任益阳中院副院长。因此,他在益阳中院审理的中国农业银行益阳分行为原告的案件,都可以不交诉讼费就立案!中国农业银行益阳分行根本不符合减免缓的条件,却可不交诉讼费立案,全国先例。

 

2016年3月14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兆忠带领顺德区法院相关人员一行40余人,莅临益阳的安化县法院考察交流执行工作经验。这是2016年3月16日安化县人民法院发布在官网上的一则新闻。新闻还配发了一张照片。在这张开会的照片里,我发现了这位大律师的身影。这位前安化法院的法官,现在的顺德律师,也是顺德法院和益阳安化法院交流的组织者。若真查起来,不会比周荣炽律师涉案的案情轻吧。

 

最高院曾经反复强调,要严惩“诉讼掮客”。“要把法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和审判执行人员以案谋私、枉法裁判作为查处重点,要从严查处在当事人、代理人和法官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破除任何形式的‘潜规则’,以最坚决的行动斩断司法腐败的‘利益链条’。”其实,诉讼掮客,不仅包括司法干警,社会人员,还包括搞勾兑的律师。他们在司法腐败中攫取着自己的利益,破坏的是中国的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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