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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普法日阅卷记

2017-12-04 吴法天 45 28390 45 12753 0 0 6099 0 0:00:04 0:00:02 0:00:02 6098天下说法

 

前段时间,我们就天津杨松发故意杀人案召开了一次研讨会。有人称杨松发是“活着的呼格”,因为同样是尘封了十几年的案件,同样是证据严重不足,程序严重违法,同样是可能另有真凶,但呼格死了,杨松发却活着。他已经服刑十六年,不求减刑,一直喊冤。

 

今天上午,我跟赵律师一起从北京乘车去天津,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的视频接访。这个程序很奇怪,最高人民法院接受申诉后立案前,先进行视频接访,跟律师网络聊天一下,再确定下一步是否启动再审。明明最高法院在北京,我们也在北京,却要我们跑到天津,来跟北京远程视频连线。


 

达到天津二中院是十二点多,接访定在下午一点半。上次来这里还是盛夏,如今,萧瑟的苍穹下,枯叶飘零,刺骨的冷风吹得我们直打寒颤。经过漫长的等待,大约两点半,我们终于在视频这段一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芳容。等这一天,太久了。



 

我的口头陈述进行了半个多小时,关于杨松发没有作案动机,没有作案时间,遭受刑讯逼供,作案工具不符,现场足迹不对……中间穿插中年轻的法官对我的询问。看得出来,她对杨松发没有作案时间的问题很关注,追加了几个问题,希望我提供更多的无罪证据。最后,我特意提出关于阅卷的问题,因为天津二中院不给我们阅卷,对申诉影响很大。


 

我曾经多次就杨松发案来过天津二中院,拿着杨松发的委托手续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诉案件阅卷的规定,要求阅卷,均被拒绝。拒绝的理由,是天津二中院有内部规定,2010年7月1日以前的刑事案件,需要原来的承办人同意才能阅卷。而承办人就是不同意。

 

这一次,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很明确说,申诉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给律师阅卷,希望二中院能配合。她还说,全国各地法院对申诉案件,现在都是会给律师阅卷的,天津二中院不能以内部规定不让律师阅卷。我当场表示感谢,并希望二中院的工作人员帮我们协调。因为这次接访有全程录音录像,在场的工作人员只能表示会跟领导请示。


 

接下去,就是漫长的几个小时等待,从三点多一直到五点多,我们都在阅卷室干坐着。档案室同意,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尚方宝剑”,承办人也不得不同意,但在漫长的等待中,我仍然无法确定今天是否可以阅到卷。我甚至一度怀疑,到了一个假法院。

 

档案室的墙上,果然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查阅管理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查阅2010年7月1日以前归档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接待案件、申诉案件等档案,仍需经审判业务庭或案件承办人同意后方可查阅。”这就意味着,只要承办人不同意,律师就永远不可能阅到卷。但承办人在什么情况下同意,什么情况下不同意,却没有规定。


 

时钟指向六点,法院的人全部都下班走了,我们依然还在档案室等着。终于,我们被批准阅卷了,但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最终我们发现,可以阅的只有审判卷,而最为重要的侦查卷却不能阅,说要侦查机关批准……


 

今天是普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日。我心里却觉得悲凉。



延伸阅读:活着的呼格吉勒图——“天津杨松发案”微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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