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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为何要起诉我

天下说法 天下说法 2018-10-09

昨天中午,我在湖南郴州某法院因图审公司案二审中场休息,一位朋友在微信上问我,“崔为何起诉你”。我一开始没听明白,“谁?”“崔永元”,他给我发过来一张微博截图,我才知道,崔永元对我提起了刑事自诉,说我侮辱诽谤他。

 


由于一整天都在参加紧张激烈的开庭,原本无暇去理他,但朋友们关切的问候,以及一些吃瓜群众的起哄架秧子,又让我觉得有回应的必要。于是,我梳理了一下自己写过的关于他的帖子,也让大家跟我一道分析一下,为何他会震怒,乃至想要让我坐牢。

 

事先我想重申一下我多次在公开场合申明的基本立场:我支持揭露娱乐圈的黑幕,包括对演艺明星偷漏税或洗钱,也乐见娱乐圈反腐。我支持崔永元用证据说话,并希望他可以爆料更多的违法犯罪,肃清乱象。但是,他本人作为公众人物,自身也不能免于被质疑。

 

我在网上写的关于崔永元的文章,主要就是质疑他与红通人员施建祥的过往关系。

 

我曾经代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我的委托人是快鹿集团下属的北京分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而总公司老板就是案发后逃亡的快鹿集团原董事局主席施建祥。于是我研究了快鹿案件,发现这个当初风光无限的金融集团,通过名下无数空壳公司和虚假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百亿元,至今仍亏空高达百亿,尽管国际刑警组织已经向各成员国发布施建祥红色通缉令,但施建祥至今仍未归案。2018年6月7日,中央追逃办发布的追逃通告,施建祥仍赫然在目。


 

我能查到的两人最早的交集,是2014年,上海首届互联网金融创新论坛上,崔永元是主持人。崔永元公开说,认识施建祥很长时间了,说有一年要请世界上八个有名导演给中国导演做培训缺钱,就给施建祥打电话说需要3000万,施建祥给了他50万。当时大家都乐了。不管这崔永元说这话是真的还是假的,至少大家能看出来,他们很熟。



在这次论坛上,崔永元被施建祥聘为快鹿旗下当天贷P2P的形象大使。

 

当初多少老百姓因为信任这个浓眉大眼的形象代言人,把血汗钱投给了当天资产?我办理的那个案件,就是当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所以我能体会到那些老人的苦。老百姓赚钱不易,名人来钱太快。


 

微博实名认证用户司马3忌曾经爆料,小崔作为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固定月薪收入超过1.5万,小崔同时还是北京永源公益基金会的理事长,募集社会捐款超过7780万元。小崔是是超级豪华大片《大轰炸》的艺术顾问,上海东方电视台《东方眼》栏目的主持人,注册资金总共超过10亿的十多家公司的老板,璞谷塘网络商城的股东监事,开业不久即吸纳会员3万,收取会员费1.5亿,女儿送去美国读私立学校。小崔平时出门的代步工具,分别是黑色奔驰ML350豪华座驾,以及顶级配置路虎。小崔却对外称自己两年没收入。


大娘还是大娘,小崔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崔了。

 

2015年1月,东方卫视春晚是跟快鹿投资集团合作的,由快鹿冠名。施建祥对外宣称自己是这次东方卫视春晚总策划和总导演。根据相关报道,这次春晚的录播现场,施建祥宣布快鹿集团会投资拍摄《叶问3》以及史诗级巨片《大轰炸》。崔永元是这次晚会的主持人。


  

2015年2月9日,崔永元在东方卫视主持节目《东方眼》,施建祥发微博宣称自己参加了这档节目,并艾特了崔永元,称其为“好友”。




 

这是施建祥的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吗?不是。崔永元在新锐导演计划的感谢名单中提到施建祥,施建祥是崔永元公开感谢的朋友之一。顺便说一句,周立波也是。下面这个视频截图,或许正好验证上海首届互联网金融创新论坛上崔永元公开说的施建祥给了他50万的话。




2015年3月24日,施建祥发微博艾特崔永元,宣布《叶问3》开机发布会信息。以后你会看到,这部电影,也是快鹿崩盘的一个导火线。


 

2015年6月19日,在崔永元的策划下,施建祥推出的《一支难忘的歌》——庆贺作曲家黄准90华诞暨施建祥影视公益活动“星梦行动”启动仪式在上海正式举行。两人有很多合影,非常密切。


 

2015年10月30日,上海崔永元文化传播工作室成立,股东为崔永元和他的助理穆雪峰。2016年1月12日,崔永元文化传播工作室与快鹿集团作为共同股东注册成立了“上海永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监事施奇吟。



上面这张工商信息上查询到的图,显示了上海永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频繁的注册信息变更。但再怎么变更,也抹不去快鹿的痕迹。上图中甚至还出现了施建祥的儿子、儿媳的名字。


2016年1月21日,施建祥儿子施奇吟和崔永元助理穆雪峰注册永元影业(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全资股东是上海永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穆雪峰任执行董事,施奇吟任监事,注册资金5000万。次日,他们又注册了永元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股东和高管人员完全一样。



 

诡异的是,这两家公司在快鹿案发后都已经被注销。


2016年2月2日,上海永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快鹿将所占股份转让给了施建祥儿媳妇周佳珏(后周佳珏将股份转让给了崔永元助理穆雪峰)。对于合开公司一事,网易财经曾经向崔永元的经纪人求证并了解原因,对方表示自己无法回答,而崔老师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访。

 

2016年2月27日,崔永元赴美,和施建祥在美国参加奥斯卡“快鹿之夜”的活动,一起捧“小金人”。这个时间,离施建祥逃亡只剩一周。


 

多个新闻报道显示,施建祥聘请崔永元担任了电影《大轰炸》的顾问。一段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崔永元曾出现在2016年上海快鹿投资集团的一场活动中。


 

2016年3月4日,施建祥投资的《叶问3》在中国大陆上映,后被曝票房造假,导致快鹿系列集资计划遇阻,资金链断裂。随后,快鹿挤兑案发。


 

目前,官方公布的外逃人员名单显示,施建祥涉嫌集资诈骗罪。2016年3月7日外逃至美国,目前可能的居住地是Valley Boulevard Alhambra, CA, the United States。 

 

2017年2月4日,施建祥儿媳周佳珏与崔永元、崔永元的妻子陈薇薇合伙成立“上海崔永元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至今仍在经营,陈薇薇是法定代表人,崔永元是大股东,周佳珏是监事。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研究一下这些企业的关系,挺好玩的。



 

2018年3月12日,上海永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监事由施建祥儿子变更为刘淑梅。

 

以上就是我梳理的两人交集,我从未说过崔永元是施建祥同伙或者两人有共同犯罪,只是对快鹿涉嫌非法集资期间两人一起合开公司并由崔永元担任快鹿旗下公司形象代言人等事表示了一点兴趣。而这些资料都是公开查到的,经多方验证的资料。

 

侮辱罪,在刑法上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我觉得崔永元公开辱骂方舟子为“肘子”、司马南为“夹头”、冯小刚为“渣滓”可能更符合一些。如果这些人诉他侮辱罪,是否可以成立?

 

诽谤罪,在刑法上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不知崔永元先爆料范冰冰“4天6000万片酬合同”,后来又说所指并非范冰冰。那此前不负责任的报料是否构成诽谤呢?



我可不是来为范冰冰洗地的,因为我也在揭露演艺明星,只是我不喜欢用谣言。证据本身已经足够有力,为什么要撒谎呢?如果自己坦坦荡荡,为什么不把大家质疑的自己跟施建祥的事情说清楚呢?


这几年,我在网上经历过很多起名誉侵权之诉,作为原告,我赢了,作为被告,我也赢了。无他,用证据说话而已。崔永元说我侮辱诽谤,这种指控若能成立,还有什么法治?我也应该辞去现任的政法大学教职并永远不再做律师。不信,就走着瞧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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