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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请看南京大学怎么处理学术不端!
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年1月25日,律师金磊向南京大学举报,江西省鹰潭中院副院长刘赛连的硕士论文《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一文存在抄袭。刘赛连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律硕士学位。2024年6月10日下午,金磊收到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发来的邮件。邮件称,被举报人硕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我关注这则信息源于张庆方律师在鹰潭的辩护权之争。当时,在吴敏家属已经委托外地律师的情况下,鹰潭中院仍然为吴敏指派法援律师,且始终未允许家属委托的律师介入辩护。于是,一名案外律师金磊发现了刘赛连涉嫌学术造假的线索,继而举报至南京大学。南京大学在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告知举报人,确认被举报人存在学术造假。这条新闻在朋友圈中一石激起千层浪。因为重大案件中某些司法人员的公信力,历来都是值得争议的问题,他们自身的一些被举报的劣迹得不到查处,却成了常态。比如几年前,湖南省高院的董岚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均涉嫌抄袭,澎湃新闻、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后,湖南大学公开称绝不姑息,却至今没有公布查处的结果。董岚不仅没有受到处分还升迁了,从湖南高院政治部主任变成了湖南高院的副院长。其实我举报董岚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造假,最早也是源于其时任益阳中院院长期间,掩盖该院法官腐败问题,并在工作报告中文过饰非。当年益阳中院法官与律师及当事人喝酒把人喝猝死,公开赌博,公费旅游,包二奶,均被人实名举报,他们最终把该举报人冠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制造冤案。我完全出于朴素的正义感,查到董岚院长的论文造假。现实中,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的查重率,各高校要求并不一致,基本上不会超过15%,有的高校甚至要求不能超过10%,否则即认定为抄袭。而根据知网提供的论文电子版的检测结果,董岚的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13万字中,涉嫌抄袭6万余字,总文字复制比为44.7%,扣除中英文摘要,正文部分复制比超过50%。其中,有两个部分复制比高达82%,还有一个部分复制比达75%。具体来说:第2部分:总8396字,重复4591字,重复率54.7%;第4部分:总8479字,重复6483字,重复率76.5%;第6部分:总3956字,重复2445字,重复率61.8%;第12部分:总7808字,重复6436字,重复率82.4%;第13部分:总8389字,重复6895字,重复率82.2%;第15部分:总5038字,重复3805字,重复率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