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骄:美日核关系研究:基于《美日核能协定》的分析
美日核关系研究
基于《美日核能协定》的分析
2018年7月17日,美日两国间于1988年生效的为期30年的《美日核能协定》在到期后正式获得延期。通过该协议,日本成为全球唯一拥有独立核燃料后处理权限的非核武器国家。30年来,日本通过后处理存储了超过47吨钚,核扩散与核安全的风险巨大。即便如此,美日两国最终还是自动续约了这一协议。长期以来,在美国的“核保护伞”下,日本奉行“无核三原则”,同时又保有强大的核技术潜力。美国对于日本作为核门槛国家的技术能力及核扩散的风险一清二楚,但仍然对其后处理项目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日本同样认识到钚堆积所带来的核安全问题及其引发的国际社会的担忧,但依旧执着于拥有全面后处理的权利。这种“明知故犯”的背后是美日两国源自冷战时期就建立起的以民用核合作补偿军用核合作的特殊核关系,而《美日核能协定》是维护美日核关系长期稳定的基石。
本文借助美日两国的解密档案及相关人员的回忆录等一手材料,采用历史研究和文本分析方法,通过归纳不同历史条件下美日在核问题上战略目标的异同点,探索美日核合作中“民用”与“军用”之间补偿机制的确立及其演化,从而最终对美日核关系超越时空的稳定性做出解释。其中,《美日核能协定》既是两国核合作中极其关键的制度性基础,又是现有研究中的薄弱环节。从防扩散理论的角度来看,以“民用”补偿“军用”的思路或将打破传统防扩散理论单纯聚焦核保护对于核扩散行为的影响,为解释核不扩散提供新的视角。从冷战史的相关研究来看,目前关于美日“核密约”方面的研究著述颇丰,但围绕《美日核能协定》及其谈判进程的相关研究仍有很大的挖掘空间。最后,该协定于2018年成功续约,研究该协定对把握美日核关系的走向及地区核态势的发展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提出,1988年的《美日核能协定》是确保美日核关系长期稳定的基石。该协定使得日本获得了“核避险”战略的物质基础和制度性保障。美国也以民用核合作补偿核保护缺陷的方式维系着特殊的美日核关系。30年后,该协定成功续约不仅意味着在对冲日益高涨的地区安全不确定性和彻底摆脱“战后体制”的共同需求下,日本长期坚持的“核避险”战略得以延续;还确保了美国的地区安全战略及其防扩散政策在形式上的成功。然而,美日同盟延伸威慑机制的强化,尤其是《美日核能协定》的续约或使原本已经十分复杂的地区核态势更加纠缠不清。一方面,日、韩、朝之间存在一个联动的核三角关系;另一方面,中、日、韩之间也可能出现“后处理竞赛”,从而使得东北亚地区的安全与稳定面临更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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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国际政治研究
排版 | 林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