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丨明清戏曲的多重舞台:文本、剧场与社会
2023年11月12日晚,复旦大学中华文明国际研究中心主办的“明清戏曲的多重舞台”学术讲谈会于光华楼西主楼1001室举行。本次讲谈会由香港大学中文学院陈亮亮博士主讲,复旦大学中文系陈特讲师主持,特邀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才清华副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叶杨曦副教授、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王启元副研究员和复旦大学中文系王涛副研究员与谈。
讲座伊始,陈亮亮老师指出,本次讲谈会旨在以明清戏曲为例,与多位学科背景各异的对谈人一起,探讨人文学研究的跨学科关怀。具体而言,在学科扩张、彼此的边际日益模糊、方法与问题意识互相渗透的情况下,各学科的研究者如何磨炼“看家本领”,深入理解各自学科的特殊关怀、知识体系、训练方式和材料性质,做出互通、互补的研究。
题目中的“多重舞台”是一意双关,既指明清戏曲所涵括的文本、剧场、社会等不同层次,也指这些不同层次天然地为戏曲研究者提供了“多重舞台”。首先,不少明清戏曲文本可视为作家心灵的再现,展现了作家自我观看、自我对话的过程,这是第一重舞台,传统文学研究中的作家作品分析可以在此大展身手。其次,戏曲会进入舞台,这就涉及到表演艺术、音乐、剧场等值得关注的问题;第三,所有文学艺术都镶嵌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中,这是第三重舞台,在此层面可以探讨更广阔的历史与社会问题。通过几张图片,能够直观地体会到戏曲舞台的多重性:图1传达了人生如戏、生命被操纵的虚幻之感,背后有强烈的文学与哲学关照;图2是现代人所画对《桃花扇》的理解,直观地把握了此剧本对历史与个人命运的咏叹;图3、图4展现了城市商业场所中繁华的剧场景象,图5、图6则是宫廷戏台,折射出威严的皇权秩序。一种理想的方式是,诠释一部戏曲作品的意义时,能纳入作品所处的多重语境脉络,进而探讨文本内外之间的对话。不仅当如此考虑创作脉络,从接受演出角度看,同样一部戏,在文人案头是一种样貌,但到商业区、宫廷等不同空间时,又会根据不同意识形态进行改编、调整,发出丰富、多元的声音。要实现这种研究,既需要深入文本内部,也需要通过丰富的外部材料来把握作品的语境。
讲谈会从“戏曲与晚明的性命之学”与“清中叶戏曲与意识形态塑造”两大部分,探讨戏曲领域中跨学科研究取径的潜能与困难。晚明部分以汤显祖为例。陈老师认为,“性命之学”是理解晚明戏曲文本与剧场的重要关键之一。汤显祖的剧本具有浓厚的哲学意味,他自述写戏的原因是“因情成梦,因梦成戏”。人类存在本质、自我价值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是理解汤氏剧作的核心。汤显祖对性命之学的追寻,最直接地体现在他与两位精神导师的终身对话——分别是晚明阳明心学的代表人物罗汝芳、晚明四大高僧之一紫柏真可,而这种对话很多时候是通过戏曲创作来进行的,《南柯记》即是典型。陈老师坦言,由于个人的气质与关怀,她一直对此议题深感兴趣,亦曾撰文探讨汤显祖在不同人生阶段对罗汝芳思想的不同理解与接受。但是,此研究实际上只进行了一半,因此中涉及汤显祖与罗汝芳对心性与工夫的不同理解,需要深入晚明王学的哲学体系,故只得暂时中止。陈老师强调,关于汤显祖的戏曲创作及其与儒、佛思想的渊源,来自文学、哲学、历史、宗教文化等领域的许多出色学者皆有重要研究成果。不过,因为学科隔阂,相关研究似乎尚未能实现深入对话,进而以此为契机,进行超越学科区隔的议题研究。
关于文学与哲学的跨学科研究,陈老师特别提及美国学者纳斯鲍姆(Martha C. Nussbaum)的《善的脆弱性:古希腊悲剧与哲学中的运气与伦理》。这本书指出古希腊戏剧与哲学都是在追求真理、探讨伦理,一开始并没有区分所谓“哲学式的”和“文学式的”。在纳氏的分析中,选择某种写作方式(体裁),关联着特定的伦理观念。比如说,柏拉图拒绝了悲剧诗,因为这个文类呈现过于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境,容易刺激观众/读者的非理性反应。柏拉图虽然继承戏剧的对话形式,用以促成具有对话性、开放性的哲学思考,但是他的对话文体,已经从对具体人物与情境的关注,转向了一般性的论述,理智成为主导伦理选择的决定性要素。纳斯鲍姆不仅从伦理议题的角度,对古希腊戏剧进行了细腻的文本细读;也对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的哲学观念与书写形式,进行了精彩的文学形式分析;并以此回应西方实践伦理哲学过于强调理智的现象。其研究对于理解晚明的戏曲与哲学之间的关系,颇有启发意义。
陈老师强调,以汤显祖为代表的晚明戏曲家,是醉心性命之学的晚明士人中的一员。在某个程度上,文学创作、心性修养、宗教修持等有共同的问题关怀,处于同一个文化场域。在“文与道”、戏曲与性命之学的关系上,汤显祖并非特例,如戏曲家屠隆也通过戏剧宣扬三教合一的思想。反过来,晚明的高僧大德也经常以戏曲喻佛理,且不乏极熟悉戏剧演出的僧人。这些多元又彼此对话的文本与对象,召唤着现代学者以更开阔的视野将他们融合在一起。陈老师坦言,目前这只是一种愿景,其执行难度极大,且需要能挖掘到本质性的议题。比如相比儒家哲学对协调统一的天人关系与伦常秩序之理想化构建,戏曲是否呈现出多元性、差异性、矛盾性?以《牡丹亭》例,剧作写杜丽娘之情欲天然正当,与春天所象征的天地生机有通感之处,同时也设置了一位石女石道姑,演其因天生的生理缺陷而被驱逐出社会伦理关系中。这种基于“情”、“血气”等实存经验的存在感知,或许正是汤显祖无法放弃戏曲创作的根本原因。汤显祖的相关理解,是其个人的生命经验,抑或与明清哲学对“气质之性”的关注互有呼应,也许值得继续探讨。
讲谈会第二部分,陈老师围绕戏曲与清中叶意识形态塑造,分享她研究此课题所使用的方法与材料。陈老师坦诚,她最初选择研究伦理教化色彩浓厚的清中叶文人戏曲时,以为可以发挥自己在硕士阶段所受的宋明理学方面的哲学训练。但是,进入文本后才发现,文本中的儒家伦理往往已经高度意识形态化,显得相当僵硬、单薄。传统的思想与美学分析并不合适这批文本,需要另寻切入点。受“新历史主义”( New Historicism)的启发,她开始尝试探讨戏曲这个文类如何参与或呼应清中叶的意识形态塑造。简单来说,“新历史主义”认为文学是组成特定文化的符号系统的一部分。这种批评方法既将作者与文本当成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也将社会结构运作当成一种文化文本,强调二者具有互相对话、彼此塑造的关系。这种方法注重文本细读,同样注重使用各类性质的材料来构建文化语境,但这种方法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文史互证,而是关注文艺作品与社会文化结构的互相制约。
陈老师以康熙年间的一个时事剧《铁塔冤》(又名《北孝烈》)为个案,分析她如何在“新历史主义”的方法启发下,探讨演剧与地方社会秩序建构的互动。剧作写的是浙江衢州一个真实案件,案件中有一名女性被冤死,后有继任官员为其洗刷冤情。就文本呈现而言,此剧采用了“镇魂—教化”的双重结构。“镇魂戏”是日本学者田仲一成所提出的概念,指为安慰亡魂而演出的戏曲。陈老师认为,此剧的双重文本结构,呼应了此剧在实际地方社会中所扮演的双重功能:演出这部戏剧既是从民间宗教角度镇抚冤死的女性;同时也是安抚地方民众、恢复社会秩序的途径。两个剧名象征着这两重功能。陈老师找到当地的多种地方志,获得此案件的详尽记载,印证了她最初的文本感觉。地方志显示,此案的原审官员受贿,且案件刺激了当地因为耿精忠之乱后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导致士民公愤、数千人集体罢市。继任官员陈鹏年,将重审此案当成安抚民心、恢复战乱后的地方秩序的重要举措。地方志所刊的地图也显示,当地为该女性建造了祠堂,并立“铁塔”。这些材料证明,此剧曾在当时演出,并借助地方宗教的影响力,宣扬官员名声、安抚民心、恢复地方秩序。此个案从文学研究的视角,补充了清代地方社会史。
陈老师也简要介绍了她如何用类似方法,探讨清代文字狱高压之下的戏曲创作。她分别以写南明忠臣瞿式耜的《鹤归来》,以及以“庄铤鑨明史案”为本事的《雪中人》为例,指出乾隆朝的政治文化如何形塑了这些剧本的面貌,而不同剧作家又是如何借助戏曲文类,巧妙地实现自我表达。要论证文本与其所处的社会文化脉络之间的互动,往往需要周边材料作为外证。两个案中,前者有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的丰富藏书,提供了许多家族史料;后者的作者蒋士铨是乾隆朝诗坛“三大家”,其诗集留存了评点丰富的手抄稿本及不同刊刻本,证实了当时的自我审查。将这些材料与戏曲本文进行互动性地研究,才能立体呈现戏曲所镶嵌于其中的文化机制。
在讲谈过程中,陈老师坦承,她经常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视角来处理文本而痛苦,也会因为训练不足而无法找到材料或无力处理相关议题。戏曲研究覆盖太多面向与学科,研究者必须限定自己的范围与立足点。对她个人而言,美学与思想始终是其兴趣所在,文本分析仍是重中之重,无论是探讨戏曲的思想议题、抑或是其文化功用,都无法离开这一根基。陈老师坚持,没有文本/表演,就没有文学/艺术。尽管文本细读、风格分析等似乎已非当前文学研究的主流,她仍然认为文本阅读是文学研究的基本起点。好的文本感觉,往往能指引读者与研究者抓到文本的潜在话语,寻找到本质问题。所谓的研究方法与路径,也必须围绕文本的不同性质来选择。
陈亮亮老师的分享结束后,陈特、才清华、叶杨曦、王启元、王涛、盛益民老师从明清文学研究的困难与机遇、文学与哲学思想史研究的互通性、域外视角和民间视角的重要性、戏剧演出与时代风气的关联、舞台上的“迷狂”体验、戏曲中的方言资源等角度,进行了分享与交流,在座听众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至此,讲谈会圆满结束。
来源 | 复旦大学中华文明国际研究中心
排版 | 陈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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