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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微专业

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微专业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一、微专业办学条件


鼓励基于现有优势学科专业设置微专业。

鼓励开设与国家新兴战略相适应的微专业、校企深度合作。

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设置微专业。

鼓励将微专业与辅修专业建设相结合。


二、微专业培养方案


10-20学分,5-8门课程。


三、微专业培养周期


原则上为一年


四、微专业管理


校院两级共同管理。


五、微专业招生对象


全日制学生、其他高校在校全日制学生、社会人士。


六、微专业先修条件


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始申请修读微专业,可同时申请多个微专业


七、微专业证书


学生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达到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学校颁发微专业证书

原则上合作单位应同时颁发行业微专业证书


八、微专业授课


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授课形式不限,一般安排在非主修时段,充分利用小学期、暑期等集中开课,缩短培养周期


九、微专业课程


学生通过课程考核:

获得微专业课程证书

可以冲抵主修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十、微专业收费


参照辅修专业收费标准,如因为个人原因申请退学,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来源 | 教务处

责任编辑 |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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