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500万美金可摆平性侵案,通奸还是强奸会是争论热点!
刘强东回到国内还没好好喘一口气,美国明尼苏达州这边又起波澜,警方宣告提交材料给检方,然后国内舆论各方一阵骚动,很多人又说,刘强东要麻烦了,只有1%涉嫌强奸而最终会被定罪的人才会被警局被送去检方。
其实读过我前面文章的读者,美国是有钱人的天堂,刘强东只是没有掌握正确姿势!还有谈刘强东案中的皮条客 | 清华崔叫兽,大部分人应该已经了解整个案件的流程和可能结果。
刘强东这次不会有刑事惩罚,民事案件可能在所难逃,但是500万美金也足够刘强东搞定一切。
刘强东的强大律师团们,将会侧重于通奸还是强奸这一点,对另一方进行攻击。从目前的实力对比来看,刘强东这边真有明显的优势。
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呢?
目前可以看来对刘强东的指控是一个“事实尚未明确”的案子(what was done)刘强东也承认与原告在对方家里里发生了性关系。他说这是双方自愿的行为,而原告则否认了这一说法。这里没有任何线索证明另有其人强奸了原告。
这类“侦探式/事实尚未明确式”案件的区别直接关系到证据的使用以及审判的重心问题,关系到当事人能否最终被“无罪释放”。美国历史上最出名的辛普森杀妻案由于缺乏足够证据能够说服陪审团相信辛普森——而非他人杀死了布朗和古德曼,辛普森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但假设刘强东被无罪释放,那依据只能是陪审团对他的罪行的可能性有合理的理由进行怀疑。同时,这类区别也暗示着对刘强东的审判的进行方式,其中何种证据被采纳是关键之所在。
可以想到那一夜,刘强东的口气会是:
自己来到明尼苏达进修,因为自己很出名,所以被学生们认出,该名女生也包括在内。在双方酒桌上互相了解后,刘强东绅士的送她回家,然后情不自禁的两人在女生的房间发生了羞羞的事情。
那么女生这边,会有不同的口气:
因为女孩子是学校新生,不敢拒绝教授的邀请。所以出席刘强东的酒席,因为被迫灌酒,导致自己不能理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刘强东送回家,在无知觉的情况下,被刘强东给做了羞羞的事情。
现在看来,女生的说法缺乏很强的数据支持,而刘强东的律师团将加紧攻击这一点。
他们会强调这件事是双方自愿的通奸行为,而并非是强奸。
那么对比科比的案件,当时的突破点是,科比的律师们找到了这个女孩子不检点的证据,而这个案子的突破点很明显将是,这个中国女孩子犹犹豫豫【取消第一次报警,继续一起喝酒】的行为,刘强东的律师们会强调这个女孩子是因为爱慕刘强东的钱财才会有报警的行为。
但是不要忘记了,科比刑事案件的结束,是科比支付了五百万美金和解金的基础上完成的。而五百万对与刘强东来说,完全就是九牛一毛。
刘强东终将无罪,而这个女孩子将终老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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