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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蜀黍来敲重点啦↓↓↓
5月1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此次《条例》从确保安全的角度,对驾驶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增了多条驾驶非机动车的具体规定。具体有哪些要注意的?
蜀黍划重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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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盔”有你√】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
【危“机”四伏×】
骑车上路 手机不看
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前途“光明”√】
开启照明 平安旅途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开启照明装置。
【一“鸣”惊人×】
不按喇叭 耐心十足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市公安部门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继续严查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闯机动车道”等易致祸违法行为,同时,对于违反《条例》新增规定的,民警现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宣传劝导,进行普法教育。
小编丨董冰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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