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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动迁安置房引争议 强制执行“屋”归原主
为了让胜诉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普陀法院打响了"我为群众办实事" 强制腾退专项执行行动的"开门首战"。今天,一处双方都主张有产权、使用权的动迁安置房争议终于尘埃落定。申请执行人时隔三年终于拿到了钥匙。
申请执行人王某和被执行人张某是亲属关系,因动迁利益分割发生矛盾:双方都想取得位于中心城区的系争房屋。终审判决认定张某一方取得系争房屋,王某取得青浦区的另一套房产和部分钱款。但在判决尚未落定时,张某已先行入住了系争房屋。
今天一早,被执行人张某夫妇到场配合执行。法官与双方确认水电煤等使用情况,并由双方签署收条、承诺书等文书后,将房屋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据介绍,2021年2月9日,原告向普陀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采用了各种"软性"的方式拖延,比如提出身体不好、年龄渐长,双方还有未了的纠纷,甚至天气不适宜搬场等等理由。
此后,普陀法院于今年3月、4月,在系争房屋先后张贴了强执公告和限期履行告知书。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于是法院联系各有关部门,决定今天采取强制措施。一直到最后关头,也就是今早八点半,被执行人才终于到法院交付钥匙,配合执行。
作者丨张帼霞
小编丨郭南一
视频丨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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