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欲|当老母亲与记者发生了角色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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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部的记者和编导,是一群见惯了欺骗、邪恶、血腥、无耻的人。在媒体融合转型的繁重压力下,我们对生活的热情、对感动的追求、对美好的期待却从来没有停止过。除了用我们惯常的视觉表达手段之外,用最原始、最简单也是最纯粹的文字来表达的欲望始终是那么强烈。从今天起我们不定期推出这个小栏目《文字欲》,希望通过一篇篇小作文,你们能读懂我们。谢谢!
”
董冰茜:STV法治节目记者 辣妈
我是个三观正的老母亲,儿子上中学,我时常会用我采访法治节目时候学到的一些经验感悟教育他。我也是个记者,做节目的有时候,记者立场会和老母亲立场有些出入。
比如上次我做一档法庭庭审的节目,案情很小。一个90后小姑娘遛狗不牵绳,小狗在草坪上遇到了一个5岁小孩,追着小孩跑了几圈,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啥,一边跑还一边有呼呼的低吼声。小孩子吓到一点,边上父母吓个半死。
然后么90后小姑娘就跟父母吵起来了呀。父母么一上来肯定态度不好的,着急+惊吓,这个也能理解。结果小姑娘么也是大小姐脾气,说“你家小孩不跑我家小狗就不追了”。结果么,吵架先是吵来了警察,调解无果。(废话,你吓着我家宝贝疙瘩,一句诚恳点的道歉也没有,换我是父母也不肯善罢甘休的。)
再然后么大家到派出所继续调解,小姑娘还叫来了4个朋友,在派出所门口又跟父母发生了口角。(老母亲我对此举也感到很愤慨)
最后么孩子父亲将90后小姑娘告上法庭了,要求赔医药费打车费+精神赔偿+律师费。(具体案情、怎么判的,大家可以从“看看新闻APP”上回看今年5月29日的《庭审纪实》。或者戳右手边文章链接【看·法】狗没咬到就不道歉引发的官司 是小题大做吗?)
好了,当这一切都发生之后,就是我的活儿了呀。我的活儿,就是把这样一个案子,做成一档节目。
做节目的时候,我的老母亲立场跟记者立场开始斗争了。
作为老母亲,且我也养狗,我觉得错全在这个小姑娘。遛狗不牵绳就已经在道德底线边缘了,不要跟我说什么一直拴着很可怜所以想让小狗自由奔跑,要奔跑你到私人场合去自由,没能力给小狗奔跑的场地只能怪你自己没出息。吓到小孩之后还敢跟人家吵架就更不对,不要说对方父母凶,父母遇到这种事情凶你,太正常了。
90后小姑娘长得蛮好看的,推测一直养尊处优估计也没受过啥挫折,事发现场感觉委屈还一直在掉眼泪。我一边看监控视频,一边心里翻着白眼。
老母亲立场,让我想在节目中各种痛斥。
可是,庭审现场,太精彩了。这个90后小姑娘的女律师,实在是太棒了。虽然小姑娘这一方不占任何情理,可站在法律角度,人家把法理阐述的头头是道。
女律师说:精神损害是在身体损害基础上的,身体没损害,何谈精神损害。
那么好,怎么证明身体没损害呢?
女律师说:你看啊,父母最后没给小孩打狂犬疫苗啊,这就说明父母也知道没伤害嘛。你再看监控啊,事发当时,父母根本就不管自己小孩,就追着狗主人吵架,更说明知道小孩没事嘛。但凡小孩有点事,父母怎么可能不管小孩先顾着吵架?
这个时候,我开始想,立场完全没道理,可辨得这么有道理,这些实况内容,我要不要在节目中用呢?我很不想给她用,你明明错了,还在强词夺理,但偏偏这些强词夺理,在法律层面上还都能站得住脚。这完全跟我三观正的老母亲立场不符嘛。要知道,我儿子每次都会认真观看我的节目(虽然他未必能看懂),我怕他今后做了什么错事之后,也依样画葫芦地用法理来跟我辩。
当然最后站在记者立场,我还是用了。女律师的篇幅,甚至比父母这一方律师的篇幅还要长。毕竟,20年前刚当记者的时候,我就被教育,要立场公正,不偏不倚,有争议的事情,一定要完全听取双方的说法,绝不可以只采访了一方就报道。
但是,公允这杆秤,观众自会判断。
讲真,我是很佩服孩子的爸爸的。这种事我们经常遇到,但就是觉得拿对方没办法,往往就不了了之了。做错了事儿的人,也仗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有恃无恐地张扬。
但是这个爸爸说,我必须得告她,我得教我自己孩子知道,做错事是要承担后果的。也就是这个爸爸不屈不挠,才让对方有个教训。
作者丨董冰茜
小编丨俞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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