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民法典(220):不动产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有哪些具体要求?

案件聚焦 2022-05-15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ND

小编丨赵沁蓝

视频丨赵祎韫


往期推荐

【看·法】游艇着火后的十分钟紧急救援  边防港航分局成功处置一起突发火灾

▲ 点击查看原文

直播回顾丨昨天你夜巡了没?

▲ 点击查看原文

民法典(219):查阅、复制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使用有什么禁止性规定?

▲ 点击查看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