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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一个车位停两辆车,要搞定物业还是说服邻居?

SMG案件聚焦 案件聚焦 2022-05-15

现如今,人们的生活半径越来越大,周末去青浦看看古镇,去金山逛逛海滩,去崇明吃个农家乐,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与之相伴的,是私家车的保有量越来越高。很多家庭都购买了第二辆第三辆车,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停车位紧张。如今,停车难已经不仅仅是市中心老旧小区特有的问题。施先生住在十几万一平的高档小区,他们小区也有停车难的问题。


难点一: 小区智能地下停车,地面少量车位不对业主开放。

难点二:地下车位1:1出售,每个业主智能买一个车位,除少量子母车位外,大部分业主无法停放第二辆车。 


施先生其实可以买子母车位的,因为认购车位时,他起了个大早,排在第一个,车位随便挑,但是当时他只选了个普通车位,虽然说叫普通车位,但这个车位却是小区里最特别的存在,因为:大。

施先生的车位在一个角落里,两面靠墙,一面是柱子,三面封闭位置相对独立,这里虽然只划了一个车位,但其实整个面积和对面两个车位的面积是一样的。买这个位置,施先生是做过功课的,也是有自己小九九的,这个位置足以停下两辆车。


 

几年后,施先生买了第二辆车,按照设想他就停了进去,横向停车变纵向停车,一辆变两辆。

施先生看来这叫合理使用自家产权车位。但是物业不这么认为,物业说,这叫霸占公共面积。

那到底是公共面积还是套内面积呢?两边说不通,那就上证据,购买合同拿出来!一亮合同,施先生傻眼了。


 

20多万买的车位,建筑面积40多平,公摊面积40多平,套内面积居然是0

???!!!你这意思我花20万买了个寂寞?

施先生气死了,打官司去告物业。法庭一审发现,这个合同并不是说明施先生没有使用面积,而是上海对产权车位的使用面积并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这争议就来了,业主的独用面积怎么认定?



法院认为以停车线为认定标准比较公正合理,线内业主的,线外公共的。在一量,按照施先生的停法,车头超线60公分,车尾超线1米73,这明显不是合理使用公共面积啊。

就这样,施先生一审,二审都败诉了。

这一下施先生头大了,他家第二辆车怎么办?物业公司压根就不让他进小区了,停小区外的公共停车场,那是又远又贵,还要抢车位,不安全等等问题。施先生越想越不服气,他又向上海高院提请再审,目前法院已经受理,这场纠纷还在继续……



END

记者丨陈敏佳

小编丨董冰茜

视频丨陈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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