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跨国电信诈骗近亿元,主犯一审被判十余年
昨天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长华、何人强诈骗案。这是近年来较为典型的跨国电信诈骗案件,作案地点跨越多国,诈骗方法多端,诈骗人员通过多角分工的方式,对个人、企业进行诈骗,造成损失巨大。
上海一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2017年7月间,被告人张长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泗水市,先后参加了由我国台湾省籍涉案人组建的诈骗团伙,担任主要负责人之一,向我国境内居民群发或拨打大量网络电话实施诈骗。
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张长华在明知自己因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而被我国警方上网追逃的情况下,仍在另一位我国台湾省籍涉案人纠集下,与被告人何人强前往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市,参与组建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
各诈骗团伙成员不仅冒充电信公司客服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公司财务人员和领导,还冒充警察、检察官等。被告人张长华、何人强各自参与的诈骗金额为9,895万余元、9,683万余元。
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张长华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何人强 参与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均有稳定的核心成员,众多成员之间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纪律严密,采用集中管理方式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故均应当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
张长华、何人强均系本案犯罪集团的主犯,均具有坦白情节,何人强还具有立功表现,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张长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何人强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法官指出,"冒充熟人或领导诈骗"是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常用的手段之一,作案手法一般分为三步:
"领导"主动添加好友。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骗人员的手机通讯录和相关信息,冒充相关"领导"通过微信或QQ添加受骗人员为好友。
."暖心关怀"骗取信任。骗子用关心下属的口吻,降低受骗群体的戒备之心,甚至还会主动提出帮助受骗人员解决困难。
.通过业务需要、安排请客等花式理由要求转账。如遇此情形,务必通过电话或当面核实确认后再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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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张帼霞
小编丨王雪
视频丨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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