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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一个月花60万买私教课,后悔了能退吗?

SMG案件聚焦 案件聚焦 2022-05-15

李女士热爱健身,她是一家健身房的资深会员,2019年年末至2020年年初,短短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李女士在她长期光顾的健身房购买了60余万元的私教课程,然而,2020年10月,李女士却将健身房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私教课程费用。

 


李女士从2014年起就是这家健身房的会员,只是之前从来都没有尝试过私教课程。到了2019年,李女士听教练说,私教课的减肥效果很好,于是试着购买了一些课。

 

几节课下来,李女士觉得效果还不错,决定再购买一些课时,这时候教练告诉她,店里正好推出了一个折扣力度很大的优惠活动。

 


随后,在短短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李女士陆续买下了60余万元的私教课程。这60余万元的私教课程分别对应了14份私教计划协议书,根据这些协议书的内容,李女士的课程已经被安排到了2034年。

 

 

既然效果很好,李女士为什么又要退课呢?李女士说,一个原因是经济压力:她在购买这些课程时,健身房向她推荐了网贷,她办理了高额贷款。现在每月要承担3、4万元的还贷压力,让她不堪重负。

 

 

不过,健身房却表示,这些说辞,不过是李女士为了退课的借口。他们没有鼓动李女士贷款,健身私教合同都是李女士自愿签署的。 

 

毕竟李女士已经在黑纸白字的合同上签了字,如果仅仅说自己当时一时冲动,并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随后,李女士提出了另一个解除合同的理由:自己最近被查出患上了肝血管瘤,医生建议避免剧烈运动。

 

 

鉴于此,健身房也同意了李律师解除合同的要求,但是也提出,李女士应当按照合同,支付20%的手续费,李女士觉得实在有些离谱,更何况,自己因为身体原因需要解除合同,不算违约,根本就不应承担这个费用。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但经过法庭调查,健身房并没有尽到说明义务。最终,法院酌情认定李女士承担5%的违约责任

 

2020年2月1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作出了一审宣判。

 



END

记者丨刘晨

小编丨董冰茜

视频丨郭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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