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法师|台风上班日来,红警不亮能迟到缺勤吗?
这次非典型台风一改以往“双休日来工作日走”的优良作风,可能在上班日趴窝魔都家门口。
想必不少人还对今年破了魔都“结界”的台风“烟花”记忆犹新,特别是在大风大雨中出镜的气象小哥哥,也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烟花”来的时候,台风预警蓝变黄,黄变橙, 市政府办公厅当时发布了紧急通知,其中明确: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考虑因恶劣天气和交通原因造成的出行困难,针对职工上下班事宜作出合理妥善安排,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发布线路恢复运营信息。
今天上午,上海发布了今年第二个台风蓝色预警,超强台风“灿都”要来了:预计本市12日傍晚起市区阵风可达6级,13日早晨起受台风本体影响,本市风雨均趋于增大,强降水主要集中在13~14日。
等到焦焦下午在码字的时候,已经挂了三个预警了:台风蓝色+雷电黄色+暴雨蓝色!
不知道随着“灿都”越来越近,这些预警还会不会升级呢?
风大雨大,受影响的又是一周的开端周一和周二,焦焦作为打工人,很想问一句:能不能居家办公啊?
哈哈,开个玩笑,作为媒体人,这个时候怎么能够缺席工作岗位呢,不过,对于更多普通的打工人来说,台风要不要上班?因为台风造成了交通状况不佳导致了迟到,要不要扣钱?这些问题可关键了。
根据上海《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
处理的实施意见》
如果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那处理起来就好办了:
(一)当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二)用人单位要从保护职工安全角度出发,根据本实施意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以及复产、复工、复业的情形,并告知职工。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用人单位和职工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应对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本单位联系。
(三)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四)在工作时间发出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停止港口、在建工地等不适合在此气象条件下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简单归纳一下,就是:除了一些特定工种、岗位,其他单位可以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用人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通知职工;职工因为天气原因造成误工的,不算迟到缺勤,不扣钱,不补班。
那要是没有发布红色预警,还是因为风雨大作,迟到了怎么办呢?
这个分两种情况,像“烟花”登陆时那样,虽然不是红色预警,但是市政府发布了相关的通知,作为用人单位就不应该算职工迟到或是旷工(当然,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和单位除外啊);如果没有相关通知的话,那职工就只能自行调整出行方案,也可以跟单位协商,看看能不能变更一下工作方式,比如在家办公等等。
那要是发布了红色预警,或者是政府有通知,单位还是拿迟到、旷工来说事呢?
打工人别怕!可以通过工会啊、劳动仲裁啊乃至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4/11 本期老法师
沈雪颖
《案件聚焦》主编
END
作者丨沈雪颖
小编丨俞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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