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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306):优先购买权具体行使的规定

案件聚焦 2022-05-15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ND

小编丨刘晨

视频丨赵祎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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