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地主|3块钱咋就膨胀成了3万块?!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上海嘉定法院 Author 陈培瑶
玩扑克牌是广受老百姓喜爱的休闲娱乐活动,在空暇之余约上几个牌友一起玩“斗地主”“跑得快”等,实属消磨时间的上佳选择,你来我往、其乐融融。然而,轻松的娱乐活动一旦与金钱输赢挂钩,就有可能产生摩擦,导致不愉快。近期,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斗地主”引发的健康权纠纷。
姚某和徐某闲暇时都喜欢玩牌,在玩牌过程中为追求刺激又会加上点小彩头,来点小输赢,两人在小区内同一个棋牌室玩“斗地主”时,因3块钱如何支付的问题发生了争执。争执中,徐某掐住姚某脖子,并用拳头击打其头部。被他人劝开后,在棋牌室门口,姚某要求徐某到居委会理论,双方再次发生推搡拉扯,姚某被徐某推倒在地受伤。之后,姚某报警。经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娄塘派出所委托鉴定,姚某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徐某为此还被行政拘留。
姚某觉得自己是被徐某殴打、推倒在地受伤的,所以徐某应该赔偿自己的损失。
徐某则认为两人发生争执后,自己本想离开,是姚某追出来拉住自己继续纠缠不休,她是在推搡拉扯中倒地受伤的,所以姚某也有过错;另外,姚某事后让人寄了封挂号信,以放弃追究刑事责任为条件,要求赔偿她25万元,这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因未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姚某一纸诉状将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徐某对自己的损失5万余元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被告因“斗地主”输赢3元如何支付的琐事发生争执,被告徐某动手用拳头击打原告姚某头部、推搡原告致原告跌地受伤,被告显然存在过错,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综观事情由来以及争执升级的过程,被告徐某是唯一动手打人的一方,为琐事争执并不能成为被告动手打人的理由,原告姚某对此并无过错,不能减轻被告的责任。故被告应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发生摩擦、产生纠纷在所难免,但应当通过合适的方式来化解。一言不合就动手打人,并不是解决矛盾的正当途径,恰恰相反,这样往往会引起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导致额外的损失。一旦动手,打输住院,打赢坐牢,还要赔钱,你说值得不值得?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以及开设赌场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违背者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带金钱输赢的打牌、麻将活动与聚众赌博之间仅一线之隔,一旦过界,就有可能万劫不复。因此,大家在平时的娱乐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聚赌、不参赌、不涉赌!这样才能好好享受生活,尽情娱乐!
来源:嘉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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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丨董冰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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