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 |借100块不还钱 华为手机会被锁成"砖头"?
与向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贷款相比,网络贷款担保等手续相对简便,因而成了不少有贷款需求的个人的选择。然而,林林种种的网贷产品背后,也存在不少风险隐患。闵行法院日前就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一次可以只贷100元,但同时需要下载一个软件的"贷款产品",就不像表面看上去这么简单。
被告人朱某与冷某结伙,先后雇佣其他四个被告人,在网络论坛招募有借款需求的客户,为吸引眼球,以办理"华为贷"的名义,向客户发放100到600元不等的贷款。但想要贷款,首先要先在华为手机下载安装内嵌 "强管控助手"的"聚宝盆"软件。
被告人冷某表示,朱某找人做了一个软件,如果谁想借钱,第一步要这个软件下载到华为手机里。然后,借一百还二百、借二百还四百,不还这个软件就能把手机锁上。
朱某则说,"市场上有一批用户,以借贷为生,借各种钱不会还,就让这些用户测试一下我们的技术。"
至案发,几名被告人以借款期限2到3天100%的利息,共向528名客户发放贷款,27万余元。
以往,没有暴力催收等伴随行为的单纯放高利贷行为,通常不作为犯罪处理,根据两高、两部2019年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非法经营罪 定罪处罚。司法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冷某等人在数月内向528名被害人以100%的利息放贷,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涛解读,本案被告人没有获得相应的资质,非法地向外借款、放高利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构成了非法经营罪。两名主犯的行为因人数众多,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不等。本案主要是针对手机的一种胁迫,如果还有针对人身的胁迫或者有其他的暴力催讨行为,法院可能还会认定构成"套路贷"诈骗。
日前,闵行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朱某、冷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不等;其余四名被告人有都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据悉,本案中,收取被告人35万元开发"聚宝盆"软件的公司也已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法官提示,网络贷款应量力而行,注意审查贷款机构资质,切勿贪小。
李涛法官表示,本案中,很多被害人存在"贪小便宜"的心态,想着没有任何的抵押,就可以借到钱,有人在借钱的时候,还存在根本就不想还这笔钱的心态。因此,还是提示大家,不要去贪这样的小便宜,"小便宜"背后很可能有相应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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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张帼霞
小编丨赵沁蓝
视频丨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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