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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发展,上海法院从涉及本轮疫情的相关案件中,首批选取6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本期将介绍其中一例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的执行案件。




一家食品公司

因没有及时履行

成了“被执行人”

疫情期间

出于复工复产需要

向银行申请贷款

却因征信问题遇到障碍

主动履行后

公司向执行法官求助

Ta的信用能得到及时修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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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是一家食品公司

因没有按照调解书约定

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2022年4月24日

被执行人向上海浦东法院反映

在办理银行贷款时

因征信问题遇到了障碍

但实际上

在执行中自己已经主动履行完毕

法院核查后发现

双方确实达成了和解

并且食品公司已全部履行

随后

法院第一时间出具了

《自动履行证明书》

帮助公司恢复信用

顺利拿到贷款

并将资金投入生产经营



本案焦点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后,

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在执行案件中,通常有三种情况涉及“征信障碍”:一是执行案件立案后,会在最高院相关网站上公开案件信息;二是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的,可能对其限制高消费;三是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等一些情况,法院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本案属于第一种情况。被执行人如果不积极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将会在融资贷款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反之,对于已经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通过失信撤销、出具证明等方式,帮助其修复信用。


本案中,法院出具的《自动履行证明书》不仅写明被执行人已经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而且建议相关部门不应因本案对其实施信用惩戒,在修复信用的同时,也为企业今后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授信融资等方面减少了不必要的障碍。


法官   



01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执行过程中,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法院会根据相关规定,对未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联合信用惩戒下,被执行人在出行、经营等方面都将受到影响。因此,被执行人一定要积极履行相关义务,这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02

信用修复,帮助主动履行者走出“黑名单”


当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时,法院会依法给予信用修复渠道,为其“正名”,如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撤下失信名单等。一方面,信用修复后,将会减少被执行人后续经营等活动中的障碍,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另一方面,该举措还能正向激励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做到“失信受罚、守信获益”。


03

疫情期间,更需“放水养鱼”促双赢


疫情影响下,一些中小微企业受到冲击,可能会面临资金周转不开、无法及时履行等问题。法院在执行中,会结合具体情况,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采取“放水养鱼”策略,尽力避免被执行人陷入困境。当然,在企业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后,法院也会及时出具相关证明,修复信用,为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研究室、执行局

文字:曹赟娴

视频:董雪皓

责任编辑丨奚晓诗、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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