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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124):规定了继承 受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案件聚焦 2024-03-02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ND

小编丨冯家琳

视频丨赵祎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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