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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 导言、基督徒的介入

约翰·艾兹摩尔 罗伯特议事规则 2021-04-10

《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开国先父的信仰与选择》

《Christianity and the constitution : the faith of our founding fathers》

[美]约翰·艾兹摩尔 (John Eidsmoe) 著

李婉玲、牛玥、杨光 译; 

杨敏、牛玥 校对;

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1


导言

伟大制宪会议的曙光——“圣人的集会”

(p1-3)


“这是一次圣人的集会,”托马斯·杰弗逊写信给约翰·亚当斯时评论道。①随后杰弗逊又补充道,“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卓有成效的一次集会。”②我们甚至可以说,在这之后,再也没有发生过比这更卓有成效的集会了。


1787年5月14日,美国的精英齐聚费城独立大厅参加制宪大会,共商美国政府变革蓝图。他们踌躇满志,期冀发挥他们的学识智慧,采撷历史上各种政府制度和思想之精华,以图最终能迸发出新思想的火花并付诸实施。他们曾经历过大不列颠暴政的统治,知道当政府力量过于膨胀时是什么滋味,为了摆脱其压迫,他们还进行了一场大战。但他们也领略过实行《邦联条例》时期的无政府状态,依该条例创设的政府太过软弱,最后差点导致整个国家分崩离析。因此,他们希望构建一个既强大到足以避免无政府状态又受适度限制不致陷于暴政的政府体制。


会议一开始便问题丛生。首先,大会缺乏资金来源。与会的代表们都得自筹费用。其次,大会一开始时,13个州中只有7个州的代表实到,有些代表的授权还不完全。此后来的代表虽渐渐多起来,但也有部分代表离开。最后出席的总共有12个州的代表,罗德岛拒绝参加这次会议。不是说要成立一个新国家吗,人们却为何如此缺乏合作与激情?


而且这些出席的人也绝不会是同一个立场,这一点很快就暴露出来。学识过人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AlexanderHamilton)是纽约人,基于对大众的不信任,他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来自康涅狄格州的罗杰·谢尔曼( Roger

Sherman)则和其他人一道强烈捍卫州的权利,对中央政府不信任,与汉密尔顿形成了鲜明对比。大州代表如来自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麦迪逊( James Madison),要求在国会中实行人口比例代表制。来自新泽西州的代表威廉·帕特森( William Patterson)等人认为,除非各州在国会拥有同等发言权,否则小州将受大州欺凌。


此外,激流暗涌的还有奴隶制问题。部分北方代表坚决反对奴隶制,主张予以废除。而其他代表虽然在道德上也反对奴隶制,但本身却是奴隶主。一些代表辩称,如果宪法中包含反对奴隶制的条款,南方绝对不会同意这样的宪法通过,因而有必要继续保留奴隶制。


各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会议无休无止地进行,让人丧失信心。会上力排众议,通过了一些议案,向委员会提出了某些事项,不久却被束之高阁。各州代表团都不愿意让步,各自坚持己见。万分沮丧的大会主席乔治·华盛顿( George Washington)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对会议是否能就新政府的构建达成一致深表怀疑。


6月28日,大会年纪最大的代表、81岁高龄的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发表了堪称整个会议进程中最著名的讲话。他评论道:

      “前面四五周会议的一个小小成果就是悲哀地证明了人类理智并非十全十美。”在人类理智之外,代表们还需要的是:“众光之父给我们理智亮光!”他提醒与会代表回忆独立战争时期,同样在这个大厅,他们如何定期向上帝祷告:“先生们,我们的祈祷,上帝已经听见,并且慈爱地应允了我们。”每个人都清楚地记得上帝如何参与到这场战争中,站在他们这一边,使他们打败了大不列颊。“我们忘了这位强大的朋友吗?还是我们认为自己已经不需要祂的帮助?先生们,我活了一大把年纪,年岁越长,便越笃信我所见的真理——上帝统管人类事务。如果没有祂允许,一只麻雀都不会掉到地上,那么一个帝国有可能不需祂的帮助就崛起吗?先生们,已有圣书明确地告诉我们:‘若非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我完全相信这句话,并且我也相信,若非祂愿意帮助我们,我们所建造的这一政治建筑,不会比巴别塔③好到哪里去。”于是富兰克林建议由费城当地的一个或几个牧师带领,每日举行祷告会。④


富兰克林的建议反响如何?与会代表是否开始意识到他们需要上帝的帮助?他们是否开始转向上帝、恳求祂来帮助?在费城制宪会议上上帝是否与他们同在?祂是否参与了制宪,化纷争为合一?美国宪法是否刻上了上帝的印记,体现了祂的智慧和法度?


在回答这些问题前,让我们暂且先将视线从独立大厅移开,一起来回顾下对这群人产生影响的各种力量。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他们的背景、教育他们所看的书和他们所尊敬的人,然后再来详细探讨其中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代表们的宗教信仰。所有这些因素都影响了他们所锤炼的那部伟大文件——《美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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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托马斯·杰弗逊( Thomas Jefferson)致约翰·亚当斯( John Adams)的信,1787年8月30日,转引自华盛顿编:《托马斯·杰弗逊著作》(H.A. Washington ed, The Works of Thomas Jefferson)(纽约汤森德,1884年),第2册第260页。


②托马斯·杰弗逊致杜马斯(M. Dumas)的信,1787年9月10日,同上,第2册第264页。


③巴别塔,在《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章中记载,当时人类为着自己的骄傲,联合起来兴建通天的巴别塔;为了阻止人类的计划,上帝让人类说不同的语言,使人类相互之问不能沟通,计划因此失败,人类自此各散东西。现在“巴别塔”用来形容人类想彰显自己的荣耀而挑战神,并最终破产的行为。——译者注


④本杰明·富兰克林,转引自詹拇斯·麦迪逊:《1787年制宪会议种论纪录》(雅典:俄亥俄大学出版社,1966,1985),第209页。稍后我们在关于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第12章中可以看到,从传统层面看他可能从来不是个基督徒,但他的自传表明,他要了很大力气才摆脱少年时是自然神论的影响。他确信上帝是垂听祷告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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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第三个百年:美国将何去何从?

基督徒的介入

(p377-379)


按:本节摘自:“豆瓣”-张伯恒 

(https://www.douban.com/note/720207847/)


圣经中,上帝的子民是不会从“现实”世界中退缩的。大卫是以色列的王。但以理在巴比伦(后来成为波斯)做宰相。约瑟当上了埃及的宰相。以斯帖是波斯的王后。以拉都做过财政大臣(罗马书16:23)。先知们大胆谈论当时的政治。


基督徒远离政治,不是美国的传统。威瑟斯彭牧师是总统们的老师、大陆会议的成员,也是《独立宣言》的签署者。制宪会议的大部分代表都自称是基督徒,许多还受过神学训练,而至少有一位是有许可的传道人。各州批准宪法大会的代表中至少有44位是受按立的牧师。1789年,当詹姆士·麦迪逊将《第一修正案》拿到众议院讨论时,众议院的发言人是路德宗的弗雷德里克·康拉德·奧古斯塔斯·米伦伯格牧师。


阿利克斯·德·托克维尔对美国的宗教做了一个有趣的观察:


宗教在美国的社会治理中不直接起作用,但却必须被看做他们的第一部政治典章;即使宗教不传递自由的信息,它也会促进自由效能的发挥。美国的居民们也正是这样看待宗教信仰的。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美国人都对他们的信仰忠诚——谁能探查人心呢?——但我能肯定,他们认为信仰对维系政治体制是不可或缺的。


教会和国家确实有不同的职能,但宗教和政治不能截然分开。因为政治和法律的每一方面都包含道德法则。将谋杀和偷盗定为犯罪时,要做道德上的判断。决定堕胎是否犯罪时,要做道德上的判断。修改税法时,也要做道德上的判断,以决定国家的支出应由哪一部分人来负担。


道德是不能同宗教相分离的。华盛顿在他的告别演说中说,“理智和经验都告诉我们,没有宗教的原则,国家的道德就不可能建立。”


道德总能在某些宗教中找到其终极价值。问题是,哪一个宗教、什么价值——是作为这个国家建国基础的犹太-基督教,还是作为新时代基础的属世人文主义,亦或其他?罗瑟斯·约翰·路斯得尼说得好:


每一个法律体系的背后都有一位上帝。要找到某个法律体系的上帝,就要找那一体系中法律的渊源。如果法律的渊源是一个人,则这个人就是该体系的上帝。如果法律的渊源是一个民族或阶级,那这些就是该体系的上帝。如果我们的法律渊源是法院,则法院就是我们的上帝。如果在人以外没有更高的法律,人就是他自己的上帝,或者他的创造物,他所制定的制度已经成了他的上帝。你在选择你的权威时,就是在选择你的上帝,而你向哪里寻找你的法律,你的上帝就在哪里。


美国能被称为基督教国家吗?它曾经是基督教国家,还会再次成为基督教国家吗?


从这个词的第一种意义上看—一个由靠耶稣基督的力量获得重生的人组成的国家——答案是否定的。路德强调,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国家必须彻底地因基督而得胜。然而:


你将永远无法实现这一点;因为这个世界和民众总是非基督教的,尽管他们都受过洗,都是名义上的基督徒。正如俗话所说,基督徒是稀少的。所以,在全世界建立一个共同的基督教政府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在一个国家或公司中建立基督教统治都是不可能的,因为邪恶的数量总是超过良善。一个人若想用福音统治整个国家或世界,就好像一个牧羊人将狼、狮子、鹰和绵羊放到一个圈中,让他们自由地混合在一起,并对他们说,请自便,要对彼此善良、和平;圈是打开的,有许多的食物;不用怕狗和棍棒。绵羊确实能保持和平,安静地被喂养并顺服统治者,但他们活得不长;也没有一个野兽能停止互相骚扰。


出于这个原因,两个王国必须截然分开,并允许他们都得以存活;一个王国带来敬虔,另一个带来外部和平,抵挡邪恶的行为;这个世界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完全。因为,若没有基督对灵魂的统治,任何人都不能借属世的统治而在上帝面前变得虔诚。


但路德还强调,国家的官员必须从上帝那里寻求智慧:“一个君主必须像基督徒那样对待他的上帝。他必须以完全的信心降服于上帝,并像所罗门那样为统治的智慧而祷告。”


从第二种意义上看——人们的基本观念和价值与基督教的观念和价值相一致,或者一个国家的基础原则与圣经相一致——美国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因为这个国家得以建立的基本原则是以圣经为基础的。


基督徒在保持美国的健康和幸福方面有重要的贡献。他们需要在这个国家的法庭、立法大厅和区域会议上阐述圣经的原则。他们阐述这些原则的语言必须与上帝的特殊启示(《圣经》)相一致。上帝不仅通过特殊启示(《圣经》),还通过普遍启示(本性、理性和是非之心:罗马书2:14-15)来启示他的真理,有时被称为自然的恩典或普遍恩典。对于那些不能接受特殊启示的人,基督徒就必须求助于普遍启示。


基督徒要重建社会的道德基调。国父们认识到,自由不能存在于不道德的社会中——这个国家会在内部坍塌,或从外部被征服。如果美国还想继续保持自由的社会,基督徒就必须为社会带来顺服上帝和上帝的自然法或启示法的道德元素。基督徒必须做世界的光和盐。“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言14:34)



《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开国先父的信仰与选择》

《Christianity and the constitution : the faith of our founding fathers》

[美]约翰·艾兹摩尔 (John Eidsmoe) 著

李婉玲、牛玥、杨光 译; 

杨敏、牛玥 校对;

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1


作者简介

约翰·艾兹摩尔(John Eidsmoe),是美国宪法法官、宪法律师兼历史学家及知名作家,曾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前检察官和少年法庭的判决法官,并在托马斯·古岱琼斯法学院、福克纳大学,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大学等多所大学教授宪法学、教会历史和其他学科内容,曾获得美国优秀的教授奖。是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宪政与宗教、历史研究的专家。


目录  


导言/1


第一部分 背景


第一章 加尔文主义/3

第二章 清教主义/13

第三章 自然神论、共济会和科学/26

第四章 法律和政府/37


第二部分 认识国父们


第五章 导言/65

第六章 约翰·威瑟斯彭/68

第七章 詹姆斯·麦迪逊/80

第八章 乔治·华盛顿/100

第九章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130

第十章 约翰·杰伊/147

第十一章 古维诺尔·莫里斯/163

第十二章 本杰明·富兰克林/174

第十三章 托马斯·杰弗逊/197

第十四章 塞缪尔·亚当斯/230

第十五章 约翰·亚当斯/240

第十六章 帕特里克·亨利/278

第十七章 罗杰·谢尔曼/296

第十八章 查尔斯·科茨沃思·平克尼/306

第十九章 总结/315


第三部分 宪法今与昔


第二十章 宪法的诞生/321

第二十一章 《独立宣言》和宪法中的圣经原则/330

第二十二章 第三个百年:美国将何去何从?/351

附录一 的黎波里条约/380

附录二 独立宣言/383

附录三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388

附录四 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405

推荐阅读书目/413


      美国宪法法官兼历史学家艾兹摩尔(John Eidsmoe)在他这本《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一书中说:“基于人有罪的观点,清教徒拒绝给予个人过多的权力。权力有腐败趋势,并且可以被用来打压别人,因此,统治者的权力必须予以妥善地监督。


      本书从历史事实和思想两个角度深入探讨美国宪法的立法背景。中间部分重点探讨美国历史上著名的13个开国之父,对于他们立宪与立国思想背后的个人信仰和学识背景作了细致深入的分析,并以大量手稿摘录的方式进行条分缕析,最后部分探美国宪法的危机和未来,具有前意义。

      此书出版于90年代末,在大部分人专注着美国宪法的实际运用与权利分配时,这本书重新唤醒美国人对自已历史源头的审视,在过去的10年里,这本书再版了9次,成为所有保守派法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尤其是美国宪法研究员的必备书之一。本书的出版,带动了一系列对美国宪法宗教背景的研究。现在,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在判决中也会引用宪法及国父们的宗教背景作为辅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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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语


理智和经验都告诉我们,没有宗教的原则,国家的道德就不可能建立。

 ——乔治·华盛顿


每一个法律体系的背后都有一位上帝。

——罗斯·约翰·路斯得尼


一个王国带来敬虔,另一个带来外部和平,抵挡邪恶的行为;这个世界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安全。

——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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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议院将1983年定为“国际圣经年”。这群最高立法委员们说:“《圣经》,亦即神的话语在塑造我们的国家形式上贡献卓越。使得美国成为一个独特和蒙受祝福的国---从圣经而来的虔诚信仰领导美国早期建国---《圣经》的教导启示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所采用的政府架构。”


1983“国际圣经年”的时候,美国新闻周刊做了一篇《圣经》和美国建国为主题的封面报导:“数个世纪以来,《圣经》深深地影响美国的文化、政治和社会生活。现在历史学家正发现,比起宪法,也许《圣经》才是我们的建国文献:一个特殊、神圣、为神所呼召来建立社会模范的民族、世界灯塔之美国,《圣经》乃是此强力迷思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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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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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 And Obey


John H. Sammis, 1887


1.When we walk with the Lord,


 In the light of His word,


 What a glory He sheds on our way.


 While we do His good will,


 He abides with us still,


 And with all who will trust and obey.

 


2.Not a shadow can rise,


 not a clould in the skies,


 But His smile quickly drives it away;


 Not a doubt or a fear,not a sigh or a tear,


 Can remain while we trust and obey.

 


3.Not a burden we bear,


 not a sorrow we share,


 But our toil He doth richly repay;


 Not a grief or a loss,not a frown or a cross,


 But is blest if we trust and obey.

 


4.But we never can prove,


 The delights of His love,


 Until all on the altar we lay.


 For the favor He shows,


 For the joy He bestows,


 Are for them who will trust and obey.

 


5.Then in fellowship sweet,


 We will sit at His feet,


 Or we'll walk by His side in the way.


 What He says we will do,


 Where He sends we will go,


 Never fear, only trust and obey.

 


副歌


Trust and obey,For there's no other way,


To be happy in Jesus,But to trust and obey.


 

《信靠顺服》


1.我与救主同行,在主福音光中,


 何等荣耀照亮我路程!


 只要听主命令,主必与我同行,


 信靠顺服者主必同行。


 

2.没有阴影黑暗,没有迷雾弥漫,


 我主笑容使浓雾消散;


 没有疑惑畏惧,没有叹息忧虑,


 信靠顺服者主必怜恤。

 


3.为主背负重担,为主遭受患难,


 一切辛劳主必丰偿还;


 倘遇损失、悲苦,或经十架痛楚,


 信靠顺服者主必赐福。


 

4.除非我将一切,奉献救主脚前,


 否则难知主慈爱丰满;


 因主一切恩惠,一切喜乐、荣美,


 信靠顺服者才获全备。

 


5.故愿在主脚前,享主恩谊甘甜,


 愿行天路跟随主身边;


 祂吩咐即听命,祂差遣就遵行,


 信靠顺服者总不忧惊。

 


副歌:


信靠顺服,此外并无别路,


若要得主里喜乐,惟有信靠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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