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3死13伤!平乐警方通报货车和客车相撞事故情况!都安“1·23”较大道路交通深度调查情况公布


5月13日中午,在桂林平乐县同安镇龙背山村路段,一辆货车和一辆客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13人受伤。     

  

▲本文视频、图片均由网友提供


现场目击者拍摄视频显示:整条路面被两辆事故车辆占据,现场一片狼藉;两辆车的车头都严重变形,货车整个车头都掉落在地。一辆警车已到现场,有医护人员在救治伤者。



据了解,客车车牌号为桂CS05XX,事发时从平乐县往钟山县方向行驶,至龙背山村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



当晚,平乐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目前,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行车安全无小事
请每一名驾驶人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予以重视


2021年1月23日,在河池市省道305线235公里400米(都安县板岭乡带河村牛洞队路段)发生一起三轮车失控驶出路外撞上停在土堆上的一台挖掘机,造成3人死亡和车辆损坏。



1


事故经过


2021年1月23日中午,韦某驾驶桂MFN***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装载腻子粉等货物(车辆核载400千克、实载1700千克、超载325%)搭载其妻子韩某某及儿子韩某由都安县大兴镇前往板岭乡送货,当日15时20分许,车辆行驶至都安县板岭乡带河村牛洞队路段时,由于车辆严重超载、驾驶人行经连续转弯下坡路段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后冲出路外碰撞停在土堆上的一辆挖掘机,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严重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为有效防范类似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精准查找、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安全隐患、管理漏洞、薄弱环节,强化舆论倒逼和社会监督,推动相关部门、行业落实问题整改,事故发生后,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2021.1.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近日,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并公布了调查情况。


2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驾驶人韦某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桂MFN***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载货严重超载(核定载质量400kg、载1700kg)上道路行驶,其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核载1人、实载3人),行经连续下坡转弯路段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冲出路外碰撞土堆上的挖掘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和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之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间接原因:车辆销售企业为迎合客户要求非法改装车辆,成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隐患。



来源:南国早报、广西河池交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