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桂湘四县“最美民族之花”选拔大赛开始啦~
这里生活着勤劳朴实的的民族
她们,
有自己的语言
有自己的文化
有自己的风俗
有自己的服饰
……
民族之美就是世界之美
来吧,女孩
展现自己的美,桂湘四县的美
让世界看到你的美
让人们记住你的美
❤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凡户口或常住龙胜各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的未婚女性公民;
(2)民族为苗、瑶、侗、壮、汉等五个世居民族;
(3)年龄为15—28周岁;
(4)具有自信能代表本民族的良好形象;
(5)人格健全,品德高尚,身体健康,有一定民族文化知识和民族文艺功底。
二、材料要求: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在校学生需交学校证明和家长同意证明)各1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6寸生活照片1张。
(3)其它反映本人特长的文字资料和照片等。
三、报名方式:
(1)城步、三江、通道的参赛选手统一到各县旅游局进行报名,再由各县旅游局于6月3日报龙胜旅游局。
(2)组织推荐:龙胜各乡镇、各单位积极组织各族女青年参与最美民族寨花选拔活动。(各乡镇、县民族中学、县实验中学至少推荐2名以上人选,龙胜中学推荐10名以上人选。)
(3)自由报名:以个人名义进行报名。
请于2016年6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或到县妇联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龙胜老县委六楼县妇联办公室(龙胜中学附近)
邮 编:541700
联系电话、传真: 0773-7511938
邮 箱:lsfl7511938@163.com(lsfl为“龙胜妇联”拼音首字母)
联系人:潘龙娟
❤通知选手方式:
对于报名参赛及入选决赛的选手,将会通过以下方式与报名者联系:
(1)电话通知或者短信通知;
(2)政府网站、官方微信“桂林龙胜”及微博同步公布选手名单;
(3)县电视台广播通知;
(4)入围决赛的选手,会在初赛结束后公布名单。
❤赛制及流程:
一、初赛:6月4日10:00,由龙胜县委宣传部统筹,县妇联、民族局、文新广体局、旅游局共同组织实施。评委由四县专家共同组成。(地点:县人民礼堂)
参赛选手用2分钟自我展示。包含自我介绍、民族服装秀、才艺表演(如需伴奏带请自备)等。初赛评比规则以评委打分进行评比,各民族取成绩总分前三名(苗、瑶、侗、壮、汉各三名)进入决赛。
二、培训:由县文新广体局和县民族局组织实施。(时间6月5日,地点:待定)
邀请业内专家对入围决赛的选手进行为期一天封闭的形象礼仪、才艺表演、民族文化知识和民族文艺等培训。
彩排:6月17日,地点:江心洲比赛现场。
三、决赛:6月18日下午2:30分,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各承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地点:县城江心洲)
决赛内容共四个部分:“语言美”、“形象美”、“才艺美”、“家乡美”,分大众评委和评委团共同进行评选。
(1)“语言美”:参赛选手用准确、鲜明、生动以及和气、文雅、谦逊、有礼貌的语言作自我介绍。
(2)“形象美”:参赛选手展示仪容仪表及形象气质。
(3)“才艺美”:参赛选手以演绎歌舞、戏曲、书画、器乐等形式,展示自己的优秀才艺。
(4)“家乡美”:参赛选手选取本民族特色的音乐、舞蹈、文化遗产、名优土特产、民间工艺、民族艺术、风味餐饮、旅游景点等进行推介或展示。可邀请助演嘉宾联合展示。
评比规则:以大众评分和评委评分相结合,采取投绣球方式进行评分。
4、采风活动:6月20日,进入决赛的选手赛后统一参加景区摄影活动。
❤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一等奖5名,苗、瑶、侗、壮、汉各民族取一名,奖励3000元现金及价值2000元中国红玉奖杯一个,并分别授予“最美苗族寨花”、“ 最美瑶族寨花”、“ 最美侗族寨花”、“ 最美壮族寨花”、“ 最美汉族寨花”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二、优秀奖10名,奖励1000元现金和价值1000元纪念品,并颁发证书。
三、凡进入决赛的选手,每人补助2000元资金,作为选手“家乡美”节目的组织和排练,含助演人员、车费、食宿、服装等支出,组委会不再安排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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