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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省市出现确诊病例!湖北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

青春湖北 2020-02-06


截至今天上午7时,我国共确诊32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4省市出现确诊病例,死亡6例。据湖北卫健委消息,20日0时—24时,湖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72例,其中武汉市新增60例,死亡2例,无出院病例;黄冈市新增12例(其中医生1例、护士4例)。



湖北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


1月22日凌晨,湖北省政府发布《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



以下为通告内容: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制度


各市、州、县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区域内各单位(含中央在鄂单位、驻军、武警部队)不分行政隶属关系,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实施隔离措施


隔离对象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对确诊病例实施隔离治疗,根据有关诊疗方案符合出院标准的准予出院,解除隔离。对疑似病例实施医院内隔离医学观察,并尽快开展实验室排查工作;经实验室诊断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解除隔离。对密切接触者及可疑暴露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医学观察期间,如未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期满后可解除医学观察。


三、加强社会面防控


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省内所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均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站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健康登记。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移交。城乡基层组织要对来自疫区的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及时跟踪观察其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等情况应立即报告。


各地要严格控制外出开会、旅游、考察等活动,严格限制举办大型活动。要切实做好公共场所、集贸市场、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严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尽力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源进入校园。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各医疗卫生机构、机场、铁路、车站、码头、海关等部门和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工具、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制度。倡议公众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时期,保持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


四、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军队、武警、厂矿企业、学校等部门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疫情,必须按照要求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力劝患者及时到医院就诊。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鼓励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部门报告。


各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政府办公室、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求助电话,所有电话24小时值守,并及时处理相关信息。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疫情报告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发现缓报、瞒报、漏报和虚报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加强医疗机构管理


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方案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培训、药品器械试剂准备、院内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以及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


各地要指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一律无条件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各地政府按规定解决。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在农村普遍建立监测点,加强预防知识宣传,提高防范意识,严防疫情向农村扩散。


六、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各种物资供应充分、市场平稳。对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七、维护社会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值班值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社会稳定。要关心和爱护战斗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线的医疗卫生人员、工作人员以及他们的家人。要关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家属,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战胜疾病。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将本通告翻印,广泛张贴,并组织机关、乡镇(街道),对所辖区域内的单位落实本通告的情况进行检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省人民政府另行通告。


2020年1月21日


国家卫健委:病毒存在变异可能


专家研判认为,病例主要与武汉相关,已经出现了人传人和医务人员感染,存在一定范围的社区传播。同时,病毒存在变异的可能,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

武汉市长:流动人口是防控薄弱环节


1月21日下午,武汉市长周先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防控薄弱环节目前还是在流动人口。春节到了,武汉有500多万的流动人口,他们要出去,还有很多要回武汉团圆、省亲,这是一个很大的流动量。那么春节后还有大规模的返程,如果说控制得不好,就会出现一个爆发的高峰。所以,呼吁大家:原则上,我们建议外面的人不要到武汉,武汉的市民没有特殊情况也不要出武汉。人员的流动量减少,病毒传播的可能性就会小一些,防控救治的压力也小一些。


武汉新型肺炎患者救治均由政府买单


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21日下午,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彭厚鹏介绍,目前武汉市三家定点医院设置床位800张用于收治病人,其他直属医疗机构为配合患者救治,也将于近期腾出1200张床位用于患者救治,确保病人得到及时的收治。

彭厚鹏还介绍,此前的政策是凡是确诊的病人,除医保报销外,医疗费全由政府兜底;现在为打好防疫战,更进一步出台规定,凡是在各发热门诊留观的病人,门诊费也均由政府买单。这样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基本上实现患者零缴费。

铁路、航空等免费退票


21日,记者从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获悉,铁路部门决定:自即时起至2020年1月24日24:00止,在车站、12306网站等各渠道,已购买武汉出发和到达的各次列车火车票的旅客,自愿改变出行需退票的,铁路部门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21日,民航局下发通知,针对已经购买涉及武汉航班机票的旅客,如有退票要求,航空公司应当予以免费办理。


目前,包括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天津航空、昆明航空、贵州多彩航空、西部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华夏航空在内的多家航空公司已出台发热旅客改期退票政策。

此外,携程旅行网、同程艺龙、同程旅游、飞猪平台等多家旅企发布酒店、门票、用车订单等免费退订政策。飞猪平台出台附加规定称:所有奋战一线的医护人员,因本次事件取消休假的,在飞猪预订的所有产品可免费取消。

本期编辑 | 赵雅佳本期审核 | 胡俊涛本文综合整理自央视新闻微博、湖北省人民政府网、澎湃新闻等

(点击图片即可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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