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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通知:湖北多地秋季开学时间确定

青春湖北 2021-01-13


十堰市


今天,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2021学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1.招生时间 


小学:8 月 26 日—28 日


初中:8 月 25 日—27 日


2.报到时间 


小学:一年级8月29日到校报到,其他年级8月31日到校报到。 


初中:七年级8月28日到校报到,其他年级8月31日到校报到。 


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到校报到时间原则上不早于 8 月 20 日,高二、高三年级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中职学校: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3.上课时间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幼儿园 


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 9 月 1 前完成报到,9 月 1 日正式开园。 


 高等院校 


8 月 25 日起,各高校可组织师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错区域 有序返校。各高校结合实际确定开学具体时间、制定开学工作方 案,报学校主管部门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二、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一)健全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各地各校要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最新技术方案,总结各类已开学学校疫情防控经验,科学谋划秋季开学工作,建立健全“两案九制”,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师生返校前健康管理。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健康动态。开学前对所有师生及家庭成员、共同生活者开展连续14天健康排查和行动轨迹追踪。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从境外来堰、返堰的师生员工,要及时向属地指挥部报告相关行程,严格执行隔离观察等管控措施。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三)教职员工核酸检测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特别是新招聘的教师、保安、后勤及其他从业人员等,要按照“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在开学前完成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不漏一人。所有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返岗。引导和鼓励学生、幼儿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四)开展开学评估验收工作。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对辖区春季未开学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准备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严禁评估未通过的学校擅自开学。 


(五)严格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五个一律”“四必”要求管控学校大门,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三个 100%”要求,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地各校要强化学校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调联系,形成教育、学校、卫生、医院、家庭和疾控部门“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和完善医校无缝对接和联动,落实学校保健室和专兼职校医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实现常态化联防联控。要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明病因,早治疗、早康复、早返校,落实校内闭环管理。


 (七)严格校园日常防控管理。各地各校要合理规划老生和新生的具体返校、报到时间,科学安排各年级上放学时间。引导师生因地因时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坚持对校园开展全面消毒消杀,加强宿舍管理。坚持做好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的通风换气。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从严控制、审核各类聚集性活动,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和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储备足量防疫物资,安全管理、规范使用。 


(八)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要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心理辅导等教育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深入做好校园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落实控烟措施、呵护心理健康等工作,做好卫生消毒记录,彻底清理校园卫生死角,切实改善校园环境。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科学开展体育运动,确保学生在校每天 1 小时体育锻炼。 


(九)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准备。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一案八制”,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把好五关、抓好四落实、做到七个早。严格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接种查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模拟演练,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开学第一课,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 


(十)强化家校联防联控。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与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十一)加强学校饮食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坚持落实错时错峰就餐、校领导陪餐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教育培训,落实食堂餐用具消杀、使用公筷公勺、食品留样和食材检测等措施,监测饮用水安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十二)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支持疏导。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缓解师生紧张心理和压力,给予心理援助,严防“疫后综合征”。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精神,绷紧思想之弦,扭住关键环节,坚决把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要压实“四方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开学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压实“四方责任”。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履行属地责任,强化对属地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行业部门要履行主管责任,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通力合作、联防联控;各学校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个人和家庭要加强自我管理,主动服从学校管理,加强个人防护。


(三)加强督导检查。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开展自查自评,市级开展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落地。开学后,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校园防控措施,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筑牢校园防控防线。 


襄阳市


襄阳市教育局、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在2020年秋季开学前后开展儿童、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专项工作。


一、查验对象


①托幼机构儿童(含新入托儿童)


②一至三年级所有学生(含新入学新生)


二、查验时间


所有查验对象从即日起至开学前都必须到接种门诊进行查验,获取《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


三、查验流程


1.家长主动带儿童、学生到接种单位查验预防接种证


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儿童、学生并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的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


2.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查验、补证、补种


由接种单位进行接种证查验,按规定补证、补种和出具《查验报告》。《查验报告》一式三联,第一联(白色联)为查验单位存根联,第二联(红色联)由家长交学校、幼儿园查验并归入学籍档案存档,第三联(黄色联)由儿童、学生家长暂时保管。


3.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收取、查看《查验报告》,督促儿童、学生完成补种。


①对有证且完成规定免疫规划程序的,勾选“全程接种”,出具《查验报告》。


②对无预防接种证的,首先按程序进行证件补办,再完成接种信息查验;存在漏种且当天可以完成补种的,补种后出具《查验报告》。


③对存在漏种需多次补种的,在首次补种后,预约下次补种时间,并出具初次《查验报告》。完成全部漏种疫苗补种后再出具新的《查验报告》。


四、注意事项


1.2020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开学时,所有幼儿园儿童、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查验报告》报到。需多次补种的,要提交两次《查验报告》,报到时提交一次,在全部针次补种完后再提交一次。


2.如孩子无预防接种证,需到预防接种单位补证,外省接种儿童需在原接种单位补办接种证;有漏种疫苗的,请按照预防接种单位的预约时间,及时带孩子完成补种。


3.请各位家长安排好到接种单位查验接种证的时间;确有疫苗接种禁忌证的儿童,请家长到预防接种单位申请开具《查验报告》时,携带该儿童《疾病证明书》或病历本。


荆州市


荆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从8月15日起,学校全面收集师生每日健康状况。8月28日前按照“教职工应检尽检学生自愿检测”原则,务必全部完成学校工作人员(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等)及校车司机等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师生核酸检测、“健康绿码”、每日健康状况等资料必须台账管理,做到一人一册,完整齐全不漏一人。


通知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开发区教育局、纪南文旅区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部署,为全面有序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细做好开学准备


1.筑牢防疫底线。各地要切忌麻痹侥幸、切忌疏忽大意、切忌消极应付。坚持底线思维,按照“降级不降防”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市指挥部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认真制定完善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两案九制”,各校修订完善后的制度,必须强化各个工作专班责任,保证事事有人做、反应快准实。各校两案九制电子版于8月28日前上交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两案九制电子版于8月31日前上交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全面压实包保责任。为压实包保责任,市教育局内设科室与市直各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建立了包县到校工作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内设股室必须全面下沉一线学校,坚持每日汇总情况、每周到场督办,于8月20日前认真填写《全市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情况汇总表》以县为单位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精准开展健康监测。从8月15日起,学校全面收集师生每日健康状况,8月28日前,按照“教职工应检尽检、学生自愿检测”原则务必全部完成学校工作人员(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等)及校车司机等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对检测中发现的重点或疑似对象,要立即上报。


师生核酸检测、“健康绿码”、每日健康状况等资料必须台账管理,做到一人一册,完整齐全不漏一人。涉及开学师生原则上非必须不得离开荆州,确有必要离开需向学校报备。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从境外来荆、返荆的师生员工,及时报告相关行程,做好医学管理,严格执行本市相关管控措施(隔离、集中健康观察等)。



4.全面做好物资保障。按开学后14天的标准,切实做好学校防控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于8月31日前按要求配齐配足防控物资。防控物资要安排专人分类保管(防护物资与消杀物资分室存放)。民办学校、幼儿园在物资采购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协调政府予以保障。


5.细致做好开学评估。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地防控指挥部开学工作组要于开学前一周及时协调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复学学校的防控和安全检查评估。对条件不具备,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学。


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搬家式大扫除,落实每日重点区域消杀通风工作(区域消杀要设置记录牌,消杀工作记录到时、到人,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做好空调使用前的清洗消毒工作。深入推进洪涝灾后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校园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落实控烟措施、呵护心理健康等工作,切实改善校园环境。


二、全面加强常规管理


1.认真组织复学演练。8月底前,各学校均应以全真的模式,组织教职工开展校车、进校、教室、食堂、寝室等重点场所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演练工作做到所有学校全覆盖,不漏一校,并做好校车的安全检查,了解司机的思想状况。


2.细化人员分流管理。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各级各类学校科学设置老生和新生的具体返校、报到时间,合理安排各年级上放学时间。结合实际,采取错时错峰的方式,对校门、食堂、教室、宿舍、图书馆(室)等重点区域实行人流量限制,原则上秋季开学后校内不得开展聚集性活动,通过地面标识、专题教育等方式引导学生校内保持一定社交距离。倡导学生住校,实行集中管理。


3.加强联防联控。全面落实一校一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驻校督查指导制度,加紧整改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各校要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物资储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级防控指挥部开学工作组作用,密切与社区、医院联系,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的传染病,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和工作标准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强化传染病防控管理。各地各校(单位)要严格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各项制度、个人防护和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市教育局将启用“大数据”平台,由各校每日在平台中汇总上报师生健康状况和因病缺勤跟踪管理情况,县(市、区)教育局安排专人汇总后每日下午15:00前在平台内上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送数据可参照《县(市、区)当日缺课缺勤学生情况明细表》。


5.做好校园应急管理。加强对校园临时隔离室日常管理,要按临战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配齐防护物资,N95口罩、防护服、水银体温计(两根以上,托盘医用酒精浸泡放置)、流调信息登记表等配备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配备标准。


6.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以滴水不漏的态度持续加强校园全封闭管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三个100”的要求,保证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暂不开放校园超市。


三、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1.常态进行健康教育。各地各校(单位)充分利用短信、QQ群、微信群等媒介,坚持每日推送健康教育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开学前疫情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大力推广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加强和督促学生每天上午和下午各1次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持续改善学生视力。


2.开展抗疫专题教育。各地各校要提前准备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针对学生年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如教育部集中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我局将另行通知)。


3.精准做好教学衔接。各校要对学生网络教学学习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诊断,有序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原则上学生复学后三周内不得举行任何考试,且考试后不得排名),有针对性做好个性化辅导,提高学习效率。


4.重视心理疏导。全面开展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密切关注一线医护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等重点对象,利用各地心理咨询热线,各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心理辅导,有效缓解师生的消极情绪。


此外,省内还有三峡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工程学院等高校,确定了开学日期。


三峡大学


根据2019—2020、2020—2021学年教学计划安排和2020年6月18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暑期休假(轮休)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本科生放假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至9月3日;研究生放假时间以导师安排为准。
本科生和研究生于9月6日前完成报到、注册、选课,9月7日开始上课。有补考的学生请按各学院安排的考试时间参加补考。
2020级本科新生9月6日报到;研究生新生9月9日报到。
二、有关要求
1.要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请学校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湖北省、宜昌市以及学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引导广大师生科学做好个人有效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注意安全卫生。
2.要认真做好留校师生的假期服务工作
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各学院以及后勤集团等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学生离校、返校服务工作,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师生留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事宜,确保供水供电等基本生活设施正常,解决假期留校师生后顾之忧。
3.要加强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改
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各学院要结合学生离校、返校前后等关键节点,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保卫处要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4.要严守廉洁纪律严防不正之风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带头转变作风、持续纠正“四风”。
5.要认真负责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教职工休假(轮休)离校,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休假(轮休)离校,须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6.要做好下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围绕2020年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本单位工作及早谋划、全力推动,为新学期工作做好准备。

湖北师范大学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到校并提前做好开学上课各项准备,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黄石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暑假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1.机关及各学院行政人员9月4日正式上班。


2.符合返校条件的18级、19级本科生和19级研究生在9月5日、9月6日返校报到,9月7日正式上课;第一周没有安排教学任务的17级本科生、18级研究生,可在开学一周内返校,具体由各学院通知安排。


3.2020级新生到校时间及要求按照录取通知书中《新生入学指南》执行。


4.目前尚居留在国(境)外的学生(含留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妥善、周密安排好开学各项工作,继续落实师生健康情况及位置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信息和动向。开学前两周内,请广大师生“非必需不外出”,注意加强自我防护,遵守所在地防疫工作要求。


2.学校按照“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的原则,组织学生安全、有序到校报到,学生返校实行“申请—审批”制,经学校批准同意方能返校,并在申请返校时主动汇报返校详细行程。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3.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假期有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4.返校时,尽量选择直达方式,减少途中换乘。途中,须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与疑似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务必及时报告学院辅导员,下车后直接到定点医院就医,经诊断可以返校的,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5.疫情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到校前应准备好一定数量的防疫物资,如医用外科口罩、体温计等;学生返校后,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


6.请全体师生员工按要求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旅行史、接触史、健康史等情况,因瞒报、谎报、漏报妨害传染病防治的,将依据我国刑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工程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秋季开学错峰返校时间安排如下:


1、8月25日外出实习的在校生返校。


2、8月29-30日其他在校生返校。


3、9月6日专升本新生报到。


4、9月20日普招新生报到。


5、境外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得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工返校时,需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教职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学证明,并按病愈返校工作流程办理复学复工手续。


6、学校师生员工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编  辑 | 王俊文
校  审 | 张心雨值班编委 | 柯建锋来源 |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襄阳广电全媒体、荆州日报客户端 荆州市教育局、三峡广电、荆楚网(点击图片即可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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