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深入治理违规吃喝问题的意见
一、坚持严的基调,严防反弹回潮
(一)保持严的氛围。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把治理违规吃喝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以零容忍态度、钉钉子精神,始终保持严查严纠高压态势,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时刻防范、露头就打、一寸不让,坚决防止违规吃喝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二)落实严的措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关于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项措施,畅通信、访、网、电、微举报渠道,健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机制,对有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提级直办。对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规吃喝的,从严从重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按照《党员干部违规吃喝行为定性处置及取证指引》开展调查取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精准处置。
(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以案查风、以风查腐,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查处腐败案件时,倒查违规吃喝问题;查处违规吃喝问题时,深挖背后的利益交换问题,彻查党员干部“小圈子”问题,推动风腐一体治理。重点查处违规吃喝“组局者”、牵线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追究组局的人、约束吃请的人、教育陪吃的人,强化教育和震慑作用。
二、深化协同治理,健全制度规范
(五)加强行业监管。针对违规吃喝的新动向新问题,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适时修订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等规定,制订统一的报销审批模板,规范财务报销审批规程和凭证要件。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对私人会所和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等隐蔽场所,依法依规加强监管。财政、商务、国资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防治违规吃喝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税务部门通过财务监管、税务票检平台开展经常性检查。
(六)严格线索移送。健全完善相关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组织部门、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和财政、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在开展专项监督、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公安机关查处酒驾醉驾问题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规范政商交往。各级纪委监委指导完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划定政策界限,鼓励党员干部坦荡真诚同企业交往,做到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不搞交易、不搞交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国资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大力推进清廉国企、清廉民企建设,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守法诚信、合规经营,不搞违规吃喝和利益输送。
(八)以案促改促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违规吃喝问题治理情况的分析研判,对问题突出的地方以及问题多发的系统、领域,及时向同级党委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开展集中整治的纪检监察建议。深挖典型案件中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干部人事、工程建设、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督促严格执行《湖北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动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廉洁用权。
三、加强监督管理,培养纪律自觉
(九)紧盯“关键少数”。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经常性组织检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把违规吃喝问题作为检视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廉洁自律对照检查内容,促进“关键少数”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发挥示范作用。将治理违规吃喝等纠治“四风”情况纳入各级“一把手”向上级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述责述廉、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考评内容,加强责任传导,严格考核问责。
(十)加强纪法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公布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开展违规吃喝问题的警示教育。深化清廉建设,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向党员干部讲清楚违规吃喝的“规”、由风及腐的“害”,促进党员干部自警自醒、守牢底线。
始终以钉钉子精神治理违规吃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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