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和学校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我校宣传报道和品牌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学校“三化”办学战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及时、有效地开展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对内凝聚人心、对外展示形象的积极作用,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和品牌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展示我校宣传思想工作经验成果,发挥先进典型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宣传工作和品牌建设再上新台阶。拟开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含所属学生组织)及全体师生
二、评选项目(一)先进集体3个(二)先进个人10名
三、评选条件(一)集体1.重视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指导与监管,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官方宣传平台的转发、评论、点赞等运营建设,在新闻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2.有一定数量的作品被校内媒体(官网、官微等)选登或报道,其中作品数量不少于20篇。3.积极建立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平台,本年度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信息数量不少于100条。4.主动策划新闻热点,积极打造院(部)、单位品牌活动。5.所属组织的微信公众平台影响广泛、收效良好。6.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重大主题的宣传工作。
(二)先进个人1.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掌握一定的新闻或宣传工作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工作积极肯干,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有职业进取精神。2. 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官方宣传平台的转发、评论、点赞等运营建设,在校内外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策划、组织和开展了有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形式新颖,收效好;稿件被校内外媒体刊用不少于5篇。3. 有创新精神。能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工作的主题和方法,组织开展有特色活动。4. 无失实宣传报道。
四、评选办法(一)先进集体由校办(党委宣传部)根据评比条件推荐,学校审定。(二)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或主管部门推荐,校办(党委宣传部)审定。(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要填写《2019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表》、《2019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表》,并附上评选作品正文。(四)评选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五)评选范围为刊登于学校官网、官微两个媒体平台和校外有关媒体的消息、通讯、新闻摄影、人物/风光摄影等作品和微信自制作品。
五、作品报送要求1.格式(1)文字作品制成Word格式,包括标题、作者、发布平台、发布链接、正文等基本信息。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具体格式为:标题字体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加粗,居中;副标题为宋体,三号字,加粗,右对齐;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为26磅;图片大小不超过1M。(2)摄影作品制作成不小于1M的JPEG格式。(3)新媒体作品提供作品链接。(4)网站作品要提供网站截图、网站链接等。(5)所有作品要提供所在原出处的全屏截图,截图电子版采用JPEG图片格式。
2.报送要求(1)参评表请于2019年12月24日前将纸质版上交至校办(党委宣传部)并发送电子版至校办(党委宣传部)邮箱(87983268@163.com)格式为:参评者名字+二级学院部(单位)+参评项目+联系方式。(2)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辅助材料(主要是指佐证作品影响力的材料,包括转发及引用率、领导批示、成果鉴定等)。
六、表彰奖励1.校办(党委宣传部)印发评选结果通报,并为荣获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的个人和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奖2000元。(2)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奖500元。2.学生荣获个人奖,按学校机关规定可纳入综合素质测评量化。3.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将本次新闻宣传总结评选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良好路径,全面总结工作成果,积极发现推荐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大宣传意识,推动构建学校大宣传格局,更好地履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七、联系方式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7983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