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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穗·青梅奖评选活动开始啦!谁将是华珠今年Pick的先进校媒人

新闻中心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22-05-08

为进一步激发校园新闻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选择并树立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校园新闻工作者典型,激励校园新闻工作者努力争先创优,多采新闻,采好新闻,树立强烈的采编“好新闻”的质量意识,使华珠新闻报道紧扣中心,新闻作品努力创新,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校办公室与校团委开展“2020年金穗·青梅奖宣传工作年度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含所属学生组织)及全体师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校办公室、校团委


承办单位:新闻中心、青年媒体运营中心


三、评选项目及范围


(一)金穗奖



1.年度最佳组织若干个,评选范围为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含所属学生组织)。


2.年度最佳通讯员若干名,评选范围为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教职工通讯员。



(二)青梅奖



奖项设置如下:

注:每个评选项目产生相对应的提名奖,最终获奖者及作品将从提名奖中选出,最佳奖项与提名奖不重复奖励。


四、评选条件


金穗奖



(一)年度最佳组织


1.重视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指导与监管,在新媒体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有一定数量的作品被校内媒体(官网、官微等)选登或报道,其中二级学院(部)不少于20篇,各单位不少于10篇。


3.有新闻稿件被校外媒体选登或转载,其中二级学院(部)不少于3篇,各单位不少于1篇。


4.主动策划新闻热点,积极打造院(部)、单位品牌活动。


5.自制或自创性微信作品影响广泛、收效良好。


6.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重大主题的宣传工作。


7. 评选时间范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5日。


(二)年度最佳通讯员

从全校各单位通讯员队伍中评选,评选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担任通讯员岗位10个月以上。


2.遵循新闻宣传工作方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3.责任心强,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新闻宣传工作职责,及时充分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5.投稿数量达标,质量较高。



青梅奖



(一)年度最佳微视频


1.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5日发表在校内媒体平台的微视频,必须表达明确,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生活。


2.作品必须配有说明文档,用以阐述创作背景、创作思路、创作目的等(微电影必须配有剧本)。


3.作品时长在10分钟(含)以内。(注:时长是指包含片头、片尾的整体影片时间长度)。


(二)年度最佳推文


1.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5日发表在校内微信公众号的推文。参评推文不含通知类、投票类、评比类、广告集赞类推文,其他内容不限。


2.推文图片不多于30张,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的推文插图需要原创。


3.推文需文案原创,文体不限,字数多于500字。


4.推文阅读量不少于500人,在看数不作要求。


(三)年度最佳公众号


1.整体考核公众号各项基础数据,要求公众号更新率高、推送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传播正能量。


2.公众号账号主体必须是登记备案的华珠新媒体组织,运营时间必须满6个月。


3.每个参与评选的公众号提交公众号后台相关数据,及具有代表性的5篇推送作品进行评选(提交推送作品不包括通知类、投票类、评比类推文、广告集赞推文)。


4.需要提交的公众号后台数据截图包括:首页选栏截图、用户分析选栏内最近30天用户新增人数截图、图文分析选栏内一年内图文页阅读量截图、菜单分析选栏内最近30天菜单点击次数截图。每份截图都需包含右上角公众号名称,否则无效。


5.提交的公众号相关数据与报名表一同压缩成文件。


(四)年度最佳记者


1.参评者提交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5日发表于校内微信公众号的1篇新闻作品。新闻作品要求为作者独立原创,新闻内容真实有效,表达清晰准确,杜绝抄袭、模仿。


2.消息类作品要报道事实性新闻,每则字数限制在800字以内。


3.评论类作品着眼于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和现象等进行评论分析,每篇字数限制在1500字以内。


4.通讯类作品以深度报道、新闻特写、调查性报道、新闻综述等多种形式,报道新闻事件、新闻人物,每篇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五)年度最佳摄影师


1.参评者提交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5日发表在校内媒体平台的照片,单幅、组照均可;


2.可进行裁剪、调色等后期处理工序,但不得影响摄影作品的元素真实性。


3.单幅作品不得多于5张,组照作品不得多于10张。


4.作品必须配有说明文档,用以对照片进行解释说明。


(六)年度最佳编辑


1.参评者提交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5日间发布在微信公众号的1篇推送参评,需要个人排版。


2.作品排版新颖,设计元素使用得当,主体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七)年度最佳设计师


1.参评者提交的作品类型和表现手法不限


2.作品可以是电影、微视频、宣传栏海报等或是系列设计(其中海报2张或2张以上为一个系列,包装3件或3件以上为一个系列)


3.作品必须配有说明文档,用以阐述设计概念和定位、创新点等;


4.设计作品必须提交源文件及相关借鉴素材(借鉴素材不得影响设计作品原创性必须在文档中标明出处)。


五、评选办法

(一)“金穗奖”:年度先进组织由学校办公室、校团委根据评比条件推荐,学校审定;年度最佳通讯员评选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或主管部门推荐,学校办公室、校团委审定。


(二)“青梅奖”中的所有奖项评选由本人及团队负责人自行申请。“青梅奖”定位为专业评审奖,将不设大众投票环节,各个奖项由专业评审团评出,本届大赛组委会将会组织专业评审包括校内专家20名,媒体校友20名,学生代表10名作为评委会,大赛采用作品初审、专家提名、评审投票的专家奖赛制。每个评选项目产生相对应的提名奖,最终获奖者将从提名奖中选出,最终获奖名单将保密至颁奖典礼公布。


(三)评选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5日。


六、报送要求

1.参赛人员及团队自行填写相对应的报名表(点击页面底部“阅读原文”链接下载报名表。


2.参与“金穗奖”项目评选的组织及个人,将报名表与作品一同发至邮箱454119041@qq.com。


3.参与“青梅奖”项目评选的团队及个人,将报名表与作品一同发至邮箱zjxyqmj@163.com)。


4.压缩包命名方式:评选类别+参赛人姓名(主要负责人)+作品名称。



七、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24:00


2.评委初选

2020年11月26日 — 2020年12月1日


3.提名公布

2020年12月1日 — 2020年12月9日


4.专家评审

2020年12月10日 — 2020年12月15日


5.颁奖典礼

2020年12月16日


(具体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将有所调整)


八、表彰奖励

学校办公室印发评选结果通报,并为荣获奖项的个人和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



金穗奖



(1)年度先进组织

(2)年度最佳通讯员



青梅奖



(1)年度最佳微视频、年度最佳微视频提名奖。

(2)年度最佳推文、年度最佳推文提名奖。

(3)年度最佳公众号、年度最佳公众号提名奖。

(4)年度最佳记者、年度最佳记者提名奖。

(5)年度最佳摄影、年度最佳摄影提名奖。

(6) 年度最佳编辑、年度最佳编辑提名奖。

(7)年度最佳设计、年度最佳设计提名奖。


2.学生荣获个人奖和作品奖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可纳入综合素质测评量化。


3.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发现推荐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大宣传意识,推动构建学校大宣传格局,更好地履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九、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要严格遵循组委会公布的时间要求。


2.摄影类奖项与设计类奖项每人每类最多可投2份作品,不得多投;各类作品如以团体形式参赛,团队主要参与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


3.本次大赛原则要求作品内容健康、立意新颖、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


4.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原则上,作品主创人员姓名、学院等信息以报名表为准,不得进行二次更改;作品一旦提交不可进行二次修改。


6.除视频和动画开头、结尾的创作人员字幕之外,所有作品不得打logo水印或其它作者信息,否则无效。


7.组委会不向参赛者退还作品,请参赛者投稿前自行备份。


8.组委会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或评奖费用,但大赛组织机构有权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目的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


9.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作品,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及奖励:

(1)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2)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违反本届比赛其他相关规定的。


10.参赛者有责任与义务对涉嫌触犯上述规定的作品进行举报,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工作人员对违规作品进行复查与审核。


11.参赛者一经报名,视为接受本次大赛各相关条款;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联系方式

学校办公室、校团委

联系电话:020-87983268;020-8797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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