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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张文显:《法治中国理论》、《 司法实践理性》
在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是对“以法治国”的超越,“法治国家”是对“法制国家”的超越,“法治中国”则是“法治国家”的升级版。建设法治中国,意味着不仅要在国家层面实现法治化,而且要在社会层面实现法治化;不仅要推进法治现代化,而且要实现法治强国梦。法治中国集中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国家法治、地方法治、社会法治协调发展,国内法治、国际法治、全球治理相辅相成,体现了规则之治、程序之治、良法善治的完美统一。法治中国建设由中央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法学界与理论界着重理论建构、提供学理支撑。本书作者长期从事法治研究,最近五年尤其致力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从本书内容中,可以看到作者对法治中国理论建构的不懈努力和深入探索。
写作缘起
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法治站在了历史的新点,步入了“快车道”和“宽车道”。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亟需法治理论的指导和支撑,也为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这样的历史机遇中,作者与法学界同仁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理论研究之中。作者组织召开了一系列法治理论研讨会、学术沙龙、学术调研活动,先后主持完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研究报告”、“法治中国理论创新咨询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报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意见(建议稿)”等重大课题,发表了四十多篇有关法治的专题论文、学术演讲、研究报告、理论笔谈。本书收录了2011年7月以来作者有关法治的文稿39篇。这些文稿大部分是在报纸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少量是在学术演讲、访谈的基础上新近成稿的。
目录
前言
专论
1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与意义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定位 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 ——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7以两个总目标定位两个体系的意义及其关系 8中国法治新常态 9中国法治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10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沿问题 1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12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 14法治的文化内涵 ——法治中国的文化建构 15变革时代区域法治发展的基本共识 16区域法治文化问题的棱镜 17区域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的“十大获得” 18建设德才兼备的法治工作队伍 19法治中国时代的法学教育 20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引领中国法学思潮
访谈与演讲
21法治中国:中国人的法治梦 22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3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和领导党的双重性质和地位 24法治中国在砥砺中前行 25法治与政治文明 2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重大发展 27董必武法治思想的历史地位及其当代意义 28部门法哲学的时代意义 29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宪法文化 30制定一部21世纪的中国民法典 31《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的问题与分析 32商法学科与商事法治思维 33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4必须解决权大于法的问题 35反腐关键在于依法治权 36社会公平的公民观 37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构建民主公正合理的世界新秩序 38中国的法学精英教育 39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
致谢
前言
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法治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步入了“快车道”和“宽车道”。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亟需法治理论的指导和支撑,也为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这样的历史机遇中,我与法学界同仁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理论研究之中。我组织召开了一系列法治理论研讨会、学术沙龙、学术调研活动,先后主持完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研究报告”、“法治中国理论创新咨询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报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意见(建议稿)”等重大课题,发表了四十多篇有关法治的专题论文、学术演讲、研究报告、理论笔谈。本书收录了2011年7月以来作者有关法治的文稿39篇。这些文稿大部分是在报纸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少量是在学术演讲、访谈的基础上新近成稿的。 本书收录文稿时采用以下技术方法:文稿在发表后被转载、收录的,按同一文稿对待,只收录首次发表的文稿;文稿同时在报刊和论文集上发表的,只收录报刊上发表的文稿;未公开发表的同名文稿在多个会议、讲座上宣读过的,只收录最优版本的文稿;个别题目相同或接近但内容有实质性不同的文稿,按不同成果对待,同时收录。 本书所收文稿,大部分保持原貌,只校正文稿中的错字、漏字、衍字以及明显有误的标点符号,订正错误的引注。少量改动的文稿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中:有些文稿原来的文本比较长,发表时报社与杂志社限于篇幅进行了删减,本次按照原文本收入;有些文稿之间论题相同或接近,因而内容难免重复,本次在不影响原文整体性的前提下做了适当删节;对有些篇幅较长的文稿采用了节选的方式;有些文稿最初是以讲演文本(或讲演录音稿)的形式出现,本次收入时适当进行了编辑加工;有些文稿发表时有“提要”、“关键词”等,本次予以全部删除。 本书为每篇文稿标有题注。题注内容包括:对个别合著文稿的合作作者的姓名及排序,文稿首次发表的报刊或其他出版物的名称、时间,文稿被权威性文摘刊物转载或摘录的情况,文稿再次发表或收入学术文集或其他出版物的情况,文稿在会议或讲座上的宣读情况,以及作者认为应当做出说明的其他情况。
张文显 2016年8月28日 ( 节选自本书出版说明)
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艺术,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殿堂,法官是公平正义的智者。司法是保证法制尊严和权威的最后屏障,是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最后环节,是救济权利、维护公正的最后防线。司法的价值和功能既以其独特的国家强制力为支撑,更以其底蕴深厚的司法理性为基石。司法理性不仅在于以公正为灵魂的职业良知和公共理性,更源于裁判实践的认知和经验。
写作缘起
本书收入的文章是作者过去五年间在审判实践、司法改革和司法研究中形成的认知、经验和理论,展现了作者作为国家二级大法官的司法实践理性和作为法学家对司法改革前沿问题的理论探索。
目录
前言
1习近平关于司法和司法改革的理论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初论 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 4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间的中国司法——诉讼社会的中国法院 5新时期政法工作的实践辩证法 6关于司法规律的若干认识问题 7关于司法公信建设的若干问题 8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倍加重视司法 9人民法院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和作用 10论司法维稳 11论“调解优先” 12司法改革的一般理论 13司法改革的理论热点与盲点 14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15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核心深化司法改革 16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理论基础与改革着力点 17司法责任与司法民主 18证据是法律适用的基石 19司法文明导论20
人权保障与司法文明
21司法文明新的里程碑——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文明价值 22中华司法文明及其现代转型 23略论现代司法文明 24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路与举措 25法院文化的核心是法官文化 26论法官的职业道德 27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基本构成 28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 29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高审判水平 30践行新理念实现新发展提振公信力 31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32关于全省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3推进法院工作要增强“五力”
致谢
前言
2008年初,我担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和国家二级大法官。由于参与和领导司法实践、司法改革、司法建设的迫切需要,我的学术研究方向在法理学、当代西方法哲学、法律政治学的基础上,增加了司法和司法改革。特别是2012年我参与组建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并担任理事长兼联席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司法理论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首席专家以来,致力于司法哲学、司法文明、司法改革、司法理念研究,组织召开了一系列学术研讨会、学术沙龙、学术调研活动,完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课题,发表了四十多篇有关司法的专题论文、学术演讲、工作报告、笔谈。本书收录了其中的33篇。本书的多数文章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
本书收录文稿时采用以下技术方法:文稿在发表后被转载、收录的,按同一文稿对待,只收录首次发表的文稿;文稿同时在报刊和论文集上发表的,只收录报刊上发表的文稿;未公开发表的同名文稿在多个会议、讲座上宣读过的,只收录最优版本的文稿;个别题目相同或接近但内容有实质性不同的文稿,按不同成果对待,同时收录。
本书所收文稿,大部分保持原貌,只校正文稿中的错字、漏字、衍字以及明显有误的标点符号,订正错误的引注。少量改动的文稿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中:有些文稿原来的文本比较长,发表时报社与杂志社限于篇幅进行了删减,本次按照原文本收入;有些文稿之间论题相同或接近,因而内容难免重复,本次在不影响原文整体性的前提下做了适当删节;对有些篇幅较长的文稿采用了节选的方式;有些文稿最初是以讲演文本(或讲演录音稿)的形式出现,本次收入时适当进行了编辑加工;有些文稿发表时有“提要”、“关键词”等,本次予以全部删除。
本书为每篇文稿标有题注。题注内容包括:对个别合著文稿的合作作者的姓名及排序,文稿首次发表的报刊或其他出版物的名称、时间,文稿被权威性文摘刊物转载或摘录的情况,文稿再次发表或收入学术文集或其他出版物的情况,文稿在会议或讲座上的宣读情况,以及作者认为应当做出说明的其他情况。
张文显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