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三剑客的学术情怀和对年轻人的期望(五) | 张文显、郑成良、徐显明
《清华法学》主编车丕照教授与张文显教授
中国法理学:
从何处来?到何处去?
第五部分:
三剑客的学术情怀和对年轻人的期望
写在前面:
《清华法学》正式创刊于2007年,已历十年。编辑部励精图治,已成为中国法学界最有影响力的权威顶级刊物之一。值此创刊十周年之际,编辑部邀请中国法理学三剑客——张文显教授、郑成良教授、徐显明教授论道中国法理学的过去与未来。法学学术前沿经编辑部授权后,第一时间向法学界推送这组访谈。其他十周年的重磅文章,法学学术前沿亦将第一时间推送,敬请期待!
由于篇幅原因,本篇访谈分成五篇文章组成专题推送,回复“法理三剑客”查看本专题全部文章。欢迎其他微信号转载,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清华法学》2017年第3期,法学学术前沿首发。
作者:(按出场顺序)
张文显教授,吉林大学、浙江大学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国家社科基金法学评审组召集人,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法学组召集人
郑成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徐显明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席、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美法律教育联合委员会中方主席、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来源:
《清华法学》2017年第3期,责任编辑:徐雨衡。感谢张立伟教授、钱大军教授、王垚同学、郭栋同学对访谈资料的收集。
访谈人、《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徐雨衡副编审
目次
一、三剑客的由来
二、中国法理学从何而来?
三、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四、中国法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五、三剑客的学术情怀和对年轻人的期望
五、三剑客的学术情怀
和对年轻人的期望
徐雨衡:三剑客创造了新法理、新法学。三剑客的年代承接的是上个癫狂混乱的年代,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我们,或许真的无法感受到今天已经习以为常的法学思维和法学研究范式在过去的历史性转变中的意义。当转折性的历史贡献成为常态,这种贡献的深远影响才体现出来,经久不衰。就这一点请三位老师谈谈感想。
张文显:显明老师有个很好的观点,当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法学评估的时候,他是校长,当时学生们讲徐老师总是跟我们讲学术交流的重要性,他讲假如我有一个苹果,你有一个苹果,两个苹果互相交换,一人还是一个苹果。但是你有一个观点、一个思想,我有一个观点、一个思想,两个观点、两种思想的交流产生出来的是第三种思想。
徐显明:我一贯坚持创新没有止步,我现在的工作重点不在学术上,但工作也要创新。创新是人类的品格,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创新的。社会科学的创新有几个必经的步骤:一是比较,二是怀疑,三是批判,四是构建。要比较就必须有雄厚的积累,不知彼此,何来比较?怀疑是创新的逻辑起点。批判是创新的本质,构建是创新的目的。法学界有一些学者为批判而批判,而批的又不是物的本质。这说到底是不会批判,当然也不会创新。我还有一个想法,就是法学这个学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守成的要求比创新的要求更高,创新是一种传承,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还要再加一句话,守成是这个民族的脚跟。对我们法学这些学者来讲,守成和创新同等重要,因为我们以制度为研究对象,这个守成特别重要。我们要养成一种守成的能力,守成的能力就表现在对一些原则,要把它守护住,无论有多大的困难,无论受到多大的冲击,都不能放弃。我们这几个人都在法治的岗位上,经历守成和创新,不能守成的话那个创新就是折腾。
张文显:关于创新这个问题,沈宗灵老师特意跟我讲了一番话。他说:文显我跟你说啊,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学都是以本国的问题为研究对象,西方法哲学研究只能说是我们的副产品,你如果不把眼光聚焦在中国问题上,那么路越走越窄,因为你只研究西方的东西。所以后来我就研究法理学了。
徐显明:任何国家伟大法学家都是研究本国问题的。对国际与外国的关注,只是作为参照,没有研究外国问题而成为这个国家具代表性的法学家的。
张文显:对,所以我经常告诫我这些学生,研究中国问题。我现在研究法治问题的文章已经超过了我研究法学理论范畴和体系建构的文章,而我们党和国家法治建设,每隔一个时期都有一个新东西,我们跟进研究。在法治领域里,在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的重点,所以我们三个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自己的脚步,没有满足自我的时候。今天上午丕照讲得很清楚,我们今天的采访作为《清华法学》十周年的一个重要的活动,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眼光的活动,通过这个活动实际上不是在宣传我们三剑客,实际上是叙说中国法学的故事。而这次采访本身也是中国法学的新故事。
车丕照:我是1978年上学跟着成良、显明一起听的王子琳老师的法理课,还有文显老师的法理答疑课,39年后有幸又听了一次法理课,而且非常精彩。所以我觉得从他们三位的访谈中可以见证中国法学40年来的发展历程,见证我们这一代法律学人的成长过程。这个活动自始至终得到三位老师的支持,非常感谢。今年是恢复高考40周年也就是中国恢复法学教育40周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时间点。
徐显明:今年还是十月革命100周年,马克思主义传到中国也100年,传的实际上是国家与革命的学说。这是与法理学有关系的。列宁主义实质上就是很重要的国家主义。列宁写《国家与革命》的时候,通篇可以看出那个时间他传承的是和马克思学说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十月革命之后,列宁发表的东西就和过去有所差别了。
张文显:我上大学之后写的第一篇文章,是用稿纸和钢笔写的,文章名是《我为无产阶级专政上大学》。我们政法专业那时候特别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当时我们入学教育之后要求每人写一篇东西,我就写了这篇,所以这篇文章引起了老师们的注意。本科二年级我就参加《吉林大学学报》的校对工作,算是唯一的学生兼职编辑。所以,我做杂志主编后,一直重视从博士生中遴选学生编辑,让学生在编辑中接受学术规范训练,接触法学前沿。
徐显明:文显你在法学界有个特殊的地位,是新老两代法学家共同的桥梁。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你大学毕业,留下做助教。到我们读研究生的时候你研究生毕业,然后到北大进修,接着出国。到我们研究生毕业的时候,你出国回来。当我们出国时,文显已进入学术领导层,总是先我们一步。那时候老一代法学家需要物色一个年轻人接班,文显当时是最佳人选。而年轻人需要找一个领头羊,文显又是不二人选。
张文显:显明我问你个问题,你怎么理解幸福?从哲学幸福论角度和伦理学幸福论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在西方哲学中真是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到现在这个问题还在经久不衰。
徐显明:这要用到维特根斯坦的理论。凡有理解就有不同,有一千个人问幸福就有一千种理解,就像一千个人脑子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的幸福和我的幸福肯定不一样。
张文显:那你总该有自己的理解吧,你就是作为一万中的一个,你也有理由。徐显明:我认为幸福是一种快乐的感觉。但快乐的本质是有差别的。有人因为利益而快乐,有人因为自由而快乐,有人因为理想而快乐,有人因为贡献而快乐。
郑成良:我自己的幸福观是,如果你的内心很宁静就会很幸福,淡泊名利,不为外界所动心。仅快乐不是幸福,像精神病人整天笑哈哈的,这不是幸福。幸福首先要保持理智的清醒,内心又很宁静,就会觉得很幸福。我的理解就是这样,外界对我没什么诱惑,我觉得我很理智很宁静,内心很平静呀。名利对我都没有诱惑。
张文显: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能解释什么是幸福。马斯洛将人类需求象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每种需求的满足都意味着幸福。但是,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解释幸福很难脱俗。
徐显明:未必如此,当人的需求达到最高层次时就能脱俗,但这是极少数人能达到的。低级的需求,例如生理需求很容易满足;中级需求,例如安全需求则不太容易满足,再如高级需求,如社交需求,与人交流,高山流水觅知音,酒逢知己千杯少,也较难满足;更高级的需求,包括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获得他人的尊重则是一种精神的满足,宠辱不惊,人格达到一种至善的状态,这种状态则是一种至高的幸福。
郑成良: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解释不了所有的幸福,需求永无止境,例如,中国古代帝王,即使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得到了充分满足,他们仍极有可能无所事事,没有目标的时候也会很苦闷,不幸福。
徐显明:“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每个人天生都有欲望,有欲望却不能满足,那么他就不能无所求,凡是表现为物质的欲望都比较容易满足。但韩非子发现,对于权力的欲望,很难得以满足。古代帝王登上王位之后就满足了吗?有一个成语叫:得陇望蜀。秦先灭韩,后灭赵,次灭魏,再灭楚,接着灭燕,最后灭齐。终于等到秦灭六国,还有徐福东渡,试图征服日本。所以权力的欲望是永远得不到满足的。
张文显:显明和成良讲得都比较抽象,我对幸福的理解很简单,幸福就是自由。
徐显明: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张文显:自由的第一个层次是思想自由,思想的自由是指没有任何拘束地自由想象和思考,这就是幸福。自由的第二个层次是表达自由,如果能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毫无保留地表达出来,能够与别人进行一种平等、自由、没有任何限制地交流,这就是知识分子的幸福。正是在此意义上,凯尔森认为,正义就是一种学术自由。凯尔森说,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法学家,我的正义观就是最大限度的自由。自由的第三个层次是行动自由。
郑成良:文显讲的只是一部分人的自由,有人把面包看得比自由重要。中国人中大部分人并不把自由看作最高追求。我硕士阶段研究的是马克思法律思想,马克思把自由看得最高。但是把自由看得最高的永远是少数人,大多数人把面包看得比自由更重要。自由很痛苦,因为自由意味着自主选择,自主选择意味着自己承担责任。因此很多人宁可不要自由,而都希望有人为我做主。
张文显:我赞成密尔《论自由》中自由的基本原则:个人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利害和社会公益,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也不得对之干涉。所以密尔反对家长主义,反对父权主义。
郑成良:自由的实现需要一种自我选择和自我行为的能力。在中国,很多人没有这种能力,因而更多地希望别人替他们包办。
张文显:成良,那我问你,受压抑是不是最不幸福的。
郑成良:但问题是,受压抑和自由之间还有一种状态,我不自由,但是有人替我解决一切问题,这需要一个英明又慈父般的家长。
徐显明:哲学上有一个命题:人是逃避自由的动物,人在终极意义上是惧怕自由的。从单身到婚姻,从婚姻到生育,从个体到组织,从组织到管理者,人总是不断给自己增加约束。自我约束是人的本质,这就是人与动物的区别。
郑成良:当一个人获得理性的启蒙,具有理性的自信之后才有能力接受自由。一个未经过理性启蒙的人,自由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张文显:现在的年轻学者和年轻学子,很多人迷茫,尤其是青年学生。显明,给年轻人几句寄语吧。
徐显明:这个问题没考虑好,跟年轻人说话一定要慎重。
郑成良:首先,我就觉得对年轻人来说一定要学会独立思考,绝不盲从,这对一个学者来说,我认为是特别重要的一点。做到独立思考,当然要多看书。但是如果看书看很多也不见得能学会独立思考,我觉得学会独立思考大概有一个捷径,就是阅读哲学史。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到目前为止,训练理性思考的方法除了阅读哲学史之外还没有发现其他更好的方法。
其次,要大量、大范围地阅读。中国法学界的相当多研究者知识的单一性比较突出,这同文科的其他领域相比有明显差距。我们好多从事法学的教授、副教授,法学之外的书基本不看,我觉得这个很要命。法学同其他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有相当密切的联系,如果不能对相关学科的研究有足够了解,就很难创造出新的东西。我们国家现在哲学甚至政治学的学者,好多阅读量很广,而我们相当多的法学学者只看法学的书,甚至有好多人的兴趣就局限在他研究的二级学科。如果这种局面不改变,如果没有一批阅读量很广泛的法学学者,我们中国法学恐怕很难摆脱以消费西方思想为主的局面。对于青年人而言,只有打破这种狭窄的阅读和视野,才能改变目前的局面。对于青年人而言,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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