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将你喝醉,“代价”是8万……

2017-12-18 烟台公安

又到年末了,

婚宴、年会、同学会、家庭聚餐,

总免不了喝酒。

但是,喝酒的后果大家都知道吗?

▼▼▼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劝酒致使被劝酒人人身受到伤害的,劝酒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2016年9月,海南文昌一伴娘婚宴被劝酒后酒精中毒,最终抢救无效身亡新郎、新娘以及同桌劝酒者均要承担相应责任。 



2016年10月,天津男子占某去参加同学聚会,在三个朋友轮流劝酒后回家路上猝死。后法院认定三劝酒人对占某的死负有一定责任,判决赔偿占某家属68907元。


大家可能觉得朋友之间感情好,

只要自愿喝酒,想喝就多喝

不劝酒就没事~

但要!

一旦出了事,

“一人醉亡全桌担责”!

如果醉酒者在路上出了意外,违背了共同饮酒者应尽的相互关照的义务,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017年2月,山东淄博张某与同事李某等九人相约聚餐,大家都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已经醉酒的张某却执意要自行驾驶摩托车离开,没想到意外发生,张某醉驾身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除1人提前离席不担责外,李某等8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分别赔偿张某的近亲属9800余元,共计80000余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

就算是没有主动劝酒,

也极力劝阻不要驾驶摩托车。

但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

未履行护送通知照顾等注意义务,

因此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也需要担责!

最后小编也想提醒大家,

在聚会喝酒一定要适可而止,

如果有成员喝醉了,

尽可能将他安全送回家

切勿酒驾醉驾!

给身边喝酒的亲朋都看看吧~


往 期 精 选

烟台治“堵”,3年6座立交桥(含县市区交通规划汇总)
所谓人生开挂,不过是厚积薄发!
烟台一女子吞了200万,竟未“入狱”。她有特权逍遥法外?
有人把水果煮着吃,万万没想到除了抗癌,还有5大特殊功效~

 觉得不错请点赞、转发分享!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