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私摘杨梅坠亡!家属索赔60万,法院这样判…网友坐不住了!
夏天一到各种水果纷至沓来
什么樱桃、桑葚、荔枝~
不过今儿小编要说的是
杨梅树“摊上大事儿了”
事情是这样的
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某山村景区,爬上河道旁的杨梅树摘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导致坠亡。
网络配图
随后家属将景区管理方村委会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家属认为:
作为国家景区,由于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采摘,甚至哄抢,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据悉,河边的这些杨梅树,
属于当地村民委员会所有,
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活动。
争议焦点:
景区该不该担责?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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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某作为成年人,未经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
● 本案中,杨梅树本身是没有安全隐患的,是吴某不顾自身年龄私自上树导致了危险产生。
● 村委会:作为杨梅树的所有人及景区的管理者,未对采摘杨梅及攀爬杨梅树的危险性作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存在一定的过错。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此案中被告没有设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不能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酌情认定
景区承担5%的责任,
村委会向吴某亲属赔偿45096.17元。
事件一出更是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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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网友认为:死者自己行为不当,应自行承担后果
@火:明明是老人自己素质低下导致自己殒命,却把责任推给别人。
@xiehaosz:遇上这样的人,哪怕是有标志牌的防护措施,他也一样要爬。
二、也有网友认为:判决没毛病,管理方必须尽到义务:
@邱大仙:家属不要脸归不要脸,法院判的没毛病。
@作风优良:没毛病,老人贪便宜没错,但园方有告知警示等义务,理应负责任。
最后小编也温馨提醒下大家
摘樱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
能不爬树就不爬,
非要爬树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切莫为了贪图美味,忘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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