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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私摘杨梅坠亡!家属索赔60万,法院这样判…网友坐不住了!

烟台公安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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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一到各种水果纷至沓来

什么樱桃、桑葚、荔枝~

不过今儿小编要说的是

杨梅树“摊上大事儿了”

事情是这样的


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某山村景区,爬上河道旁的杨梅树摘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导致坠亡。

网络配图

随后家属将景区管理方村委会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家属认为:


树太好爬、未提示风险

作为国家景区,由于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采摘,甚至哄抢,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据悉,河边的这些杨梅树,

属于当地村民委员会所有,

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活动。

争议焦点:

景区该不该担责?担多少?

法院认为:

● 吴某作为成年人,未经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

● 本案中,杨梅树本身是没有安全隐患的,是吴某不顾自身年龄私自上树导致了危险产生。

● 村委会:作为杨梅树的所有人及景区的管理者,未对采摘杨梅及攀爬杨梅树的危险性作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存在一定的过错。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此案中被告没有设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不能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酌情认定

景区承担5%的责任,

村委会向吴某亲属赔偿45096.17元。

事件一出更是引发网友热议:

一、有网友认为:死者自己行为不当,应自行承担后果


@火:明明是老人自己素质低下导致自己殒命,却把责任推给别人。

@xiehaosz:遇上这样的人,哪怕是有标志牌的防护措施,他也一样要爬。


二、也有网友认为:判决没毛病,管理方必须尽到义务:

@邱大仙:家属不要脸归不要脸,法院判的没毛病。

@作风优良:没毛病,老人贪便宜没错,但园方有告知警示等义务,理应负责任。


最后小编也温馨提醒下大家

摘樱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

能不爬树就不爬,

非要爬树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切莫为了贪图美味,忘了安全~

对这件事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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