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兴义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以其便捷的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为了加快推进兴义市“国际山地旅游城市”的建设,聚力“三创”,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百日攻坚”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严管严查力度。
一:以下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车辆的
2、醉酒或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超载的
4、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
5、驾驶拼装、改装或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6、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飙车的
7、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或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支持、理解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标志,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共建共享兴义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