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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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通缉令】肇事司机逃逸,请大家帮忙找出他!

2020年10月15日,XX驾驶红色四轮老年代步车由龙井往清水河方向行驶,16时40分许,行驶至632县道107公里+900米(小地名:马岭平寨)处时,与张XX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车内乘坐:李XX)相撞,张XX、李XX受伤及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XX驾车往清水河方向逃逸,至今未到案处理。为尽早破案,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面向社会征求破案线索,望知情人士积极向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举报,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并成功破案者,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并依法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如提供有效线索,家属将另行酬谢。同时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敦促肇事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减轻或从轻处罚。下图车辆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场遗留碎片:事故现场定位:联系人:0859-3223211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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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义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的通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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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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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曝光】以下车辆违停,罚款150元!

01贵EC6633违法时间:2020年5月24日违法地点:机场大道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2贵EE7994违法时间:2020年5月23日违法地点:民航大道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3贵EF0479违法时间:2020年5月24日违法地点:机场大道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4贵EF5319违法时间:2020年5月24日违法地点:下午屯片区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5贵EJQ254违法时间:2020年5月25日违法地点:瑞金路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6贵ENN753违法时间:2020年5月24日违法地点:下午屯片区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7贵ER5119违法时间:2020年5月24日违法地点:机场大道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目前10万+人已关注加入我们想了解更多交管资讯,请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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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曝光】以下车辆违停,罚款150元!

01贵EB3301违法时间:2020年1月4日违法地点:文化路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2贵ETH853违法时间:2020年1月6日违法地点:新时代花园路段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3贵EFH606违法时间:2020年1月6日违法地点:坪东大道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4贵EGK166违法时间:2020年1月6日违法地点:桔泰路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交通违法“随手拍”使用方法步骤:1、微信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号2、点击主界面左下角“业务办理”、选择“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阅读“随后拍举报须知”后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点击“下一步”进入“随手拍”举报页。3、依次填违法时间、地点、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码、拍摄者信息后,点击“上传照片”按照提示对为违法行为进行拍摄(不清楚如何拍摄的,还可以“查看参考样片”),确认信息无误后对点击提交。经过上述三个步骤,一条完整的交通违法举报信息就传到了后台工作民警手中,我们会对您提交的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实,一经确认的违法信息,我们会按照法律规定做出相应处罚。欢迎广大市民加入到交通违法监督员的队伍中来!目前9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想了解更多交管资讯,请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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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整治】曝光 | 酒驾!醉驾!看看你有没有上榜?!(10月01日 - 10月31日)

2019年12月10日起,兴义市开展“今冬明春”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兴义公安交警定期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进行公开曝光,以警醒交通参与者。兴义公安交警提醒据统计数据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63.5%与酒后驾车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目前9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想了解更多交管资讯,请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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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整治】“快散架”老年代步车闹市行驶 群众举报,交警查扣!

行车途中遇见老年代步车怎么办?谨慎驾驶,敬而远之。那,如果遇见的是一辆破旧得感觉“随时要散架“的老年代步车呢?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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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整治】曝光 | 酒驾!醉驾!看看你有没有上榜?!(9月01日 - 9月30日)

2019年12月10日起,兴义市开展“今冬明春”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兴义公安交警定期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进行公开曝光,以警醒交通参与者。兴义公安交警提醒据统计数据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63.5%与酒后驾车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目前9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想了解更多交管资讯,请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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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曝光】以下车辆违停,罚款150元!

01贵EEW920违法时间:2019年9月12日违法地点:新时代花园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2贵EG3005违法时间:2019年9月12日违法地点:捧乍镇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3贵EGB161违法时间:2019年9月12日违法地点:桔山广场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4贵EH9068违法时间:2019年9月12日违法地点:兴义大道体育中心片区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5贵EHZ565违法时间:2019年9月13日违法地点:湖南路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6贵EKP198违法时间:2019年9月12日违法地点:南环路新时代花园路段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7贵EKP827违法时间:2019年9月13日违法地点:捧乍镇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8贵ELE223违法时间:2019年9月12日违法地点:福兴路段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9贵EMX372违法时间:2019年9月15日违法地点:幸福路路段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10贵EQD420违法时间:2019年9月12日违法地点:捧乍镇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11渝B7Y517违法时间:2019年9月15日违法地点:捧乍镇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交通违法“随手拍”使用方法步骤:1、微信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号2、点击主界面左下角“业务办理”、选择“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阅读“随后拍举报须知”后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点击“下一步”进入“随手拍”举报页。3、依次填违法时间、地点、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码、拍摄者信息后,点击“上传照片”按照提示对为违法行为进行拍摄(不清楚如何拍摄的,还可以“查看参考样片”),确认信息无误后对点击提交。经过上述三个步骤,一条完整的交通违法举报信息就传到了后台工作民警手中,我们会对您提交的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实,一经确认的违法信息,我们会按照法律规定做出相应处罚。欢迎广大市民加入到交通违法监督员的队伍中来!目前8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想了解更多交管资讯,请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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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曝光】以下车辆违停,罚款150元!

01贵ECC938违法时间:2019年8月23日违法地点:金水北路(惠实家园)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2云A8B16K违法时间:2019年8月23日违法地点:捧乍镇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3贵ESD871违法时间:2019年8月24日违法地点:机场大道与凤仪路十字路口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4贵ET3717违法时间:2019年8月24日违法地点:园陵路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5贵EEB503违法时间:2019年8月24日违法地点:富民路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6贵E38879违法时间:2019年8月25日违法地点:万峰大道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7贵EMC309违法时间:2019年8月25日违法地点:万峰大道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8贵ERQ396违法时间:2019年8月26日违法地点:青龙路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09渝F25M87违法时间:2019年8月26日违法地点:胜利路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10贵ECR179违法时间:2019年8月26日违法地点:机场大道与凤仪路十字路口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11贵E96696违法时间:2019年8月18日违法地点:机场大道与凤仪路十字路口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12贵EAY825违法时间:2019年8月16日违法地点:下午屯片区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13贵EFG767违法时间:2019年8月18日违法地点:丰都大道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14贵ESJ169违法时间:2019年8月18日违法地点:丰源市场路段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15川QE8888违法时间:2019年8月17日违法地点:桔山大道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违法时间:2019年8月17日违法地点:瑞金路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处罚:罚款150元交通违法“随手拍”使用方法步骤:1、微信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号2、点击主界面左下角“业务办理”、选择“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阅读“随后拍举报须知”后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点击“下一步”进入“随手拍”举报页。3、依次填违法时间、地点、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码、拍摄者信息后,点击“上传照片”按照提示对为违法行为进行拍摄(不清楚如何拍摄的,还可以“查看参考样片”),确认信息无误后对点击提交。经过上述三个步骤,一条完整的交通违法举报信息就传到了后台工作民警手中,我们会对您提交的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实,一经确认的违法信息,我们会按照法律规定做出相应处罚。欢迎广大市民加入到交通违法监督员的队伍中来!目前8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想了解更多交管资讯,请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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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撞完逃跑遇交警!呵呵……

先,是驾驶电动车在超车过程中未与前方摩托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剐蹭事故发生;后,是事故发生后不顾事故伤者情况,强行逃逸扬长而去!撞了就想逃,可是却遇到刚好驾车路过的交警,面对这样的逃逸者,只有“呵呵……”能表达我们的心情了。2019年8月15日,17时05分,在兴义市延安路市图书馆门前路段,一辆电动车从车道最左侧强行超越同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两车发生剐蹭,导致摩托车上的乘客摔下了摩托车,而电动车驾驶人只回头往后看了一眼,就立即驾车快速逃离现场。这一幕刚好被办完事驾车返回单位的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民警殷珩骞、辅警李紫薇看到。见状,殷珩骞立即加速追缉逃逸者,在距离事故现场约250米处,逃逸者被民警驾驶的车辆赶上,电动车逃逸者迫于民警压力,只能慢慢的靠边停车接受处理。然而,面对民警的当面质问,驾驶电动车的逃逸者却百般抵赖,先是否认自己没有驾车撞了人,后来又辩解自己没有逃逸。民警严厉质问逃逸驾驶人:你是否驾车撞到其他车辆,导致对方乘坐人被撞摔下了车?你现在停车的地方距离事故现场有多远距离?你是主动停车,还是迫于民警追缉的压力才停车?面对民警的质问,电动车驾驶人均不能自圆其说,最终不得不承认了其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逃逸的事实。目前,案件已移交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理,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驾驶车辆上路,如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第一时间要做的是保护现场和救助伤者,然后再报警处理。在这里,我们告诫那些出了事故就心怀侥幸想逃避责任的肇事逃逸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是逃不掉的!不要因一时的侥幸心理作祟而把已经发生的事故推向更糟糕的境地,因为逃逸后,等待你的,将是法律更严厉的惩罚!目前8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想了解更多交管资讯,请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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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无证驾驶逃避检查 兴义交警迅速抓获违法嫌疑人

开车上路,遇到交警查车,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应当出示相应有效证件,积极配合民警的检查。然而,8月9日,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执勤民警在兴义市金州一街,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却遇到了一名不配合检查,还驾车加速逃离交警检查点的驾驶人。是什么原因,让这名驾驶人做出了如此激进和违法的行为呢?!2019年8月9日上午,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在金州一街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0时28分,一辆皖A号牌的白色轿车驶近检查点,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并接受检查,该车辆驾驶人先按照民警要求将车熄了火,然而,就在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在略微迟疑后,又立即启动了车辆,并猛踩油门逃离了检查点。执勤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大队领导报告,大队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工作专班,并按工作分工对专班成员进行了分组:一组开展视频追踪,锁定车辆位置。二组根据一组指引,对车辆所在区域进行布控。12时许,一组队员传来消息,发现该违法车辆停在了富康酒店停车场内。二组队员立即按照指令赶往富康酒店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布控,民警赶到后,发现驾驶人并未在车上。而此时,该车辆驾驶人却在远处看到了前来布控的民警后,迅速逃离了现场。布控民警调取了酒店的监控录像,获取了驾驶人的衣着跟体貌特征等信息。与此同时,一名中年女子来到违法车辆前,告诉布控民警,车是她的弟弟王某开的,并询问她弟弟是不是犯了什么事。民警将王某今早遇交警检查驾车逃离的情况告知了她,并对其做思想工作,希望她能让自己的弟弟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把情况说清楚。经过民警耐心的劝解,该女子电话联系了王某,并劝说王某前来说明情况。迫于公安机关的执法压力,大约10分钟后,驾驶人王某来到了富康酒店,并向办案民警交代了,其因无证驾驶担心被处罚,而驾车逃离检查的事实。目前,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对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人王某,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目前8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想了解更多交管资讯,请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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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交警开通违法举报“随手拍”啦!

重要消息兴义市所有驾驶人要注意了以后在兴义驾车要更加严格的遵守交通法规了因为我们已经开通交通违法“随手拍”功能了从现在起,不光是有警察蜀黍执勤的地方有电子警察抓拍的地方只要你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号人人都可以化身“交警”随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经过前期举报交通违法的试运行,广大市民提供了大量交通违法证据和线索。与此同时,由于举报途径较多、证据或线索提供缺乏统一格式和标准,导致部分信息无法核实,民警工作负担加重。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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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整治】兴义交警出台《十一个一律》 强化整治效果

为切实加强对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力争实现2019年春季全市交通事故起数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的目标,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台“十一个一律”,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管整治。《兴义市2019年春季道路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十一个一律”》一、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拘留;三、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用假牌、套牌的,驾驶证一律计12分,并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四、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报废的机动车的,一律当场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五、机动车违法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道、违法连续变道的一律计分罚款、予以曝光;六、驾驶外卖、快递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逆向行驶、违法掉头、争道抢行、在行驶中使用手机的,一律从重处罚,并通告管理企业,责令整改;七、轻微交通违法,一律批评教育,学习合格后予以放行。八、对驾驶大型货车违法入城的,一律停办通行证,并对涉事企业纳入黑名单。九、未经交警部门许可,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一律责令消除安全隐患,并通告道路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十、驾车冲撞卡点或使用其它方法妨碍民警执法,涉嫌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十一、党员、公职人员交通违法的,一律抄告纪检监察机关。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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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对违法车辆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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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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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整治】兴义交警查获“双胞胎”假牌大货车

按照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安排部署,清水河片区中队及城区二中队夜班组于2019年1月9日晚,在马普公路龙井路段执勤,整治道路各类交通违法,确保道路畅通。当晚22时40分,执勤人员在普马线20公里50米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时,发现有两辆黄色大型货车停放在路边,且驾驶员还在驾驶室,执勤人员到车辆旁要求驾驶人提供车辆相关证件时,只见大货车的驾驶人支支吾吾,执勤人员顿时便怀疑大货车驾驶员可能有违法行为,于是执勤人员根据货车上悬挂的号牌进行信息查询,查询后发现系统里没有该车的任何信息,该车牌照是假号牌。随后执勤民警到同时停在旁边的另一辆大货车进行证件查询,这辆大货车的驾驶人也无法提供车辆相关证件,经过执勤民警查询发现,这辆大货车悬挂的牌照属于一辆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东风牌蓝色中型自卸货车,与该车明显不符,该车属于套牌车。执勤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对这两辆货车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两辆货车,目前已按规定移交违法处理大厅,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目前7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想了解更多交管资讯请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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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人员窗口处理违章 交警机智将其抓获

2018年11月14日下午16时15分许,一位男子前来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该窗口工作人员晏加丽在为其办理交通违法业务时,输入该男子信息后便弹出提示,显示其为在逃人员。晏加丽看到后沉着冷静,机智应对,为避免打草惊蛇,晏加丽向该男子解释因网络故障暂时无法办理业务,请他在旁等待,随后立即走向领导办公室,将此紧急情况向中队领导汇报。嫌疑人有所察觉后,突然起身离开大厅,中队立即组织人员邹铁胜、郑欧洲、张仁吉、毛涛涛、赖建勇在大厅外搜寻,最终将准备驾车离开的嫌疑人抓获。经突审,该男子陈某某交代了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事实。目前,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将该嫌疑人移交网上追逃机关——顶效派出所处理。目前7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想了解更多交管资讯,请关注“兴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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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通缉令】肇事逃逸,坚决打击!

简要案情2018年8月16日,卢某某驾驶贵EXXXXX号电动车由下五屯往万峰林方向行驶,13时30分左右,行驶至兴义市兴巴公路5KM+200M(小地名:鱼陇)处时,与同向行驶某某驾驶的红色三轮摩托车相撞,后又与对向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卢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三轮摩托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逸。经调查:下图所示男子有作案嫌疑。(图片可点击放大)联系人:万警官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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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广大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兴义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以其便捷的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为了加快推进兴义市“国际山地旅游城市”的建设,聚力“三创”,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百日攻坚”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严管严查力度。一:以下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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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预告】兴义交警邀您4月29日万峰林景区再相见!

内容:景区情况介绍;景区交通状况;兴义交警执勤安保情况;旅游景点路线介绍;节假日机动车行驶安全技巧;机动车违章纠正;节假日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道理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回答网友提问。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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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逃逸者无处遁逃,兴义交警微信通缉令再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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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