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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实构筑案件质量“品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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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上午,桐庐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员额检察官参加。
会上,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祝红雨传达了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对标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稳步提升桐庐刑事检察工作质效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筑牢理念。
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细化完善逮捕适用标准,严格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着重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和证据合法性审查,在此基础上综合全案证据对是否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作出司法判断。
二要落实机制。
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社会影响力、有潜在风险隐患等案件,要严格落实个案请示、报备制度。针对少见罪名、新类型、不认罪认罚等案件,要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针对刑民交叉案件办理,要构建跨部门研讨机制,着眼不同视角,理清法律关系、办案标准、刑民界线。此外,还要加强与政法兄弟单位的常态化沟通联系,统一标准,凝聚共识。
三要提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