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生命”通道,不能随便被占用,应时刻保持畅通。如果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会影响到火灾扑救速度,从而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日前夕,萧山网多路记者对城区各小区的消防通道畅通情况进行调查采访。此前报道:聚焦小区消防通道 | 潘水社区、回澜南苑消防通道违章停车严重
近日,萧山网记者随机走访了红枫小区、北干一苑社区、星都花园小区、沁茵园小区,观察这些地方的消防通道情况。
在记者走访的几个小区,基本都有关于消防通道的标识,有些地方在整个小区范围都规划了消防通道,有些则主要集中在小区进出口附近,地面清楚写明了“消防通道 禁止占用”八个大字,旁边还设置了醒目的标志牌。
上午9点左右,当记者到达这些小区时,有很多私家车“稳稳当当”地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居民王阿姨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几乎天天都是这样的。现在还算好的,晚上和周末更严重,这条路(消防通道)上,车子都要停满的。不要说消防车,你没点技术,小轿车都很难进来。”在记者走访的几个小区中,有不少住户是老年人和儿童,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一旦发生火灾等危险情况,这些消防通道上的私家车,很可能会成为他们救命路上的“拦路虎”!
为此,记者在四个小区先后采访了多位市民朋友,询问他们是否了解消防通道的作用,几乎所有人都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既然大家都明知不可为,为何又知错不改呢?红枫小区的居民冯大哥说出了自己的难处。“我知道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但是,叫我们的车子往哪里停呢?我们是老小区,小区里划好的停车位很少,又没有地下停车场,大家的车子一向来是这么停的,没有办法啊。”冯大哥叹了口气,“小区外面的停车位一晚上20元,数量有限还得抢,下班晚了就轮不上了。你说的安全隐患我也知道,我们也向社区反映过这个问题,可是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我们也很为难啊。”
消防通道是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生命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若有违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