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凌晨,萧山宁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萧山二桥村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故。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肇事的是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在询问双方驾驶员事故具体情况时,民警发现肇事电动三轮车上的两名男子身上有明显的酒气,有酒驾的嫌疑。
当问及三轮车是由谁驾驶时,得到的答案却让民警哭笑不得,三轮车竟是兄弟俩一人一把手驾驶过来的。于是,民警分别对该兄弟俩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均达到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肇事驾驶员李某、高某,两人是表兄弟,安徽人,一起经营着一小吃摊。
据交待,事发前一天,兄弟俩在自己小吃摊上吃宵夜。期间,两人喝了约3两的白酒、9两的黄酒。吃完夜宵后,两人收拾好摊位,便一左一右坐上三轮车,一人扶着一个把手,返回住处。当行驶到二桥村村道时,因困意袭来,一头撞上了对向的面包车。后对方驾驶员报警,被赶来的民警查了个正着。
经鉴定,肇事电动三轮车属机动车范畴而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35mg/100ml,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4.4mg/100ml,均属醉酒驾驶。目前,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偷鸡”不成 反被拘
无独有偶,3月15日晚,瓜沥交警执勤中队接群众举报,也查获了两名醉酒驾驶同一辆电三轮的男子。经查,驾驶员张某、杜某同样是摆小吃摊的,当晚兄弟二人在出租房内喝酒。饭后,二人轮流开着电三轮到靖江街道集市上溜达。见之前发生过纠纷的摊友在摆摊,便打了举报电话。不曾想,被其发现酒后驾驶车辆,反被举报送进了交警队。= =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39mg/100ml,杜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9.7mg/100ml均属醉酒驾驶,目前,“兄弟”二人也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
很多人误认为只有饮酒后驾驶汽车、摩托车才是酒驾,其实,电动三轮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同样属于酒驾。请广大驾驶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行为。
来源 | 萧山交警
常驻小编 | 萧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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