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首富涉黑案,判了!
4月30日上午,凭41亿身家登上百富榜的红楼集团原董事长朱宝良,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被杭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朱宝良 资料图
朱宝良出生于1962年,浙江桐庐人,中国民企500强——红楼集团原董事长。2019年10月,朱宝良、洪一丹夫妇以41亿元的身家登上《2019年胡润百富榜》,朱宝良个人连续多年位居“中国快递之乡”桐庐富豪榜首位。
然而仅仅两个月后,即2019年12月,朱宝良等人被查处。紧接着,2020年1月,桐庐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悬赏征集线索,朱宝良也因涉嫌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被桐庐县检察院批捕。
待到2020年4月,桐庐县公安局再次发布公告称,正在侦办朱宝良等人共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2020年12月,朱宝良等5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了这位“桐庐首富”的真实发家史——其领导的涉黑组织长期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实施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50余起,造成40余人受伤,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朱宝良案庭审现场
具体来说,至2008年3月,以朱宝良为首,庞伟民、赵伟峰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并非法控制了杭州两个市场的装修和货物运输等业务,在此期间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行为。
在经营国通快递过程中,朱宝良指使下属人员对与其存在分歧的网点负责人肆意施暴;在多个加盟网点扭亏为盈之际采用威胁或其他方法强行收回经营权;在大量拖欠合作商运费,经营网点被堵门催债之际,指使下属人员砸车、扣车、打人。
在桐庐,朱宝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强行收购红石湾景区、瑶琳镇盘龙路58号地块及其他资源;任意占用、损毁公共或他人财产、资源经营旅游;扶持、支持有关人员担任村级基层组织职务,指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恶意举报干部等。
朱宝良还利用职务便利,指使赵伟峰、骆其金等人侵吞公司财物。
4月30日,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朱宝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没收财产、罚金。对朱宝良等人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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