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销售!这个品牌因以次充好被行政处罚,你家可能也有......
日前
因销售不合格产品
知名服饰品牌GAP
所属盖璞(上海)商业有限公司
被罚没11.1万余元
5月21日,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此次处罚系该公司经销的一款男士衬衫及一款婴幼儿牛仔裤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今年1月,盖璞也曾因同样原因被该局处罚。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4月3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由盖璞公司经销的品牌为GAP的男士衬衫及婴幼儿牛仔裤,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测,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涉案的两款产品所检项目(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中不符合GB/T5296.4-2012标准,均为吊牌与耐久性标签标注的产品号型不一致,其中——
涉案衬衫的吊牌上标注的产品号型为“180/96A(M)”,而耐久性标签标注的产品号型为“185/104A”;
涉案婴幼儿牛仔裤的吊牌上标注的产品号型为“90/50(18-24 MONTHS)”,而耐久性标签标注的产品号型为“100/53(3 YEARS)”。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称,盖璞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经查明,盖璞公司销售两款涉案商品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45035.98 元,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32344.59元。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遂决定,对盖璞公司罚款人民币66172.3元,没收违法所得45035.98元。同时,责令盖璞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案男士衬衫和婴幼儿牛仔裤,没收违法销售的男式衬衫(款号:547710)193件。
记者注意到,盖璞公司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处罚已非首次。就在今年1月,因盖璞公司销售的一款GAP女童牛仔裙经检测不合格,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7.86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28余万元。
来源 | 南方都市报、新晚报、宁波晚报、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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