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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龙泉市消防救援大队
在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
发现一家宾馆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存在室内消火栓无水
疏散走道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安全出口堆放易燃材料
应急救援指示灯故障
等火灾隐患
一旦发生火灾
极易造成伤亡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龙泉市消防救援大队当即对该宾馆
实施临时查封
龙泉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向场所负责人阐述其违法事实,告知实施临时查封的理由、依据以及解除查封的程序。
龙泉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
要求场所负责人深刻吸取
近期国内火灾事故教训
做好火源、电源、气源管理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整改完毕
目前
该家宾馆正在整改当中
龙泉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九小场所”常见安全隐患
一、易燃、可燃物较多。
二、用火用电用气量大。
三、建筑不规范,耐火等级低。
四、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
五、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六、消防设施不足,员工逃生能力差。
严格落实“七严禁”
△严禁违规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严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严禁损坏、挪用、圈占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严禁违规设置人员住宿。
△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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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龙泉
编辑:杨潇
新闻热线:2151666